国博电子: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澹台永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