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5-09  美埃科技(68837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五: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5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6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7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0

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1

议案十: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32

议案十一: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34

议案十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5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36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力,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股东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逐项审议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股东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股东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提问,股东大会主持人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

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报告厅。

会议主要议程:

一、宣布会议出席人员情况

二、宣读大会规则和表决办法

三、审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0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晋明
3.0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昊
3.0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尧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

五、推选监票人,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七、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一: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董事会一直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和部署了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经营目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重点工作及明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以踏实务实的精神,勇于担当,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在不断优化经营管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下功夫,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我们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科学规范地组织生产活动,总体保持了稳定的安全生产态势。使公司的发展趋势整体向好,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5,309,099.95元,较上年增长22.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232,679.3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0.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1,242,928.5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55%。

二、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组织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制度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1/6审议通过: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3/30审议通过: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4/28审议通过: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提名蒋立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关于提名 Yap Wee Keong(叶伟强)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关于提名Chin Kim Fa(陈矜桦)女士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4《关于提名祁伟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提名沈晋明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关于提名王尧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关于提名王昊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9.《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5/26审议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1.《聘任Yap Wee Keong(叶伟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2.《聘任Chin Kim Fa(陈矜桦)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 2.3.《聘任副总经理》; 2.3.1.《聘任Ding Ming Dak(陈民达)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2.3.2.《聘任杨崇凯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2.3.3.《聘任陈玲女士担任副总经理》; 3.《关于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6/27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建设协议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6/28审议通过: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公司的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8/24审议通过: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8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10/26审议通过: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9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11/21审议通过: 1.《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关注公司的合规运营及可持续发展,并发挥积极作用,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尤其对事关公司长远利益的重大议案,能够及时高效发表审议意见,并提供良好建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履职详情请参见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已制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治理规范性文件,对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立、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2023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保障了董事会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五)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六)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亦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

三、2024年公司主要工作计划

2024年,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1、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董事会核心作用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计划,指导公司经营层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公司创新能力建设,稳抓产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地发展。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监事会基于对公司规范化管理、日常检查监督等方面情况的总结,以及2023年度公司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的阐述,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呈交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二: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的法人治理建设、资本运作、财务管理及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等情况进行了适时有效的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重点工作及2024年度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组织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制度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1/6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3/30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4/281.《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提名Wong Wei Shyan(王薇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关于提名朱春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5/261.《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8/24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10/26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11/2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3年度公司运作情况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法出席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1. 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

2. 公司建有相应的内控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控股股东没有越过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控股股东没有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也没有要求公司为其及他人提供担保;

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 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二) 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降低和防范公司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沈晋明先生、王昊先生、王尧先生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呈交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晋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尧》。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三: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5,309,099.95元,较上年增长22.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232,679.3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1,242,928.5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55%。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66,641,675.311,050,817,640.9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50,601,419.8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02,974,818.3379,363,580.67
应收账款747,609,014.79596,331,817.04
应收款项融资14,579,470.2725,044,957.65
预付款项19,541,423.7717,783,769.0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8,863,363.457,784,239.6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181,318.7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500,151,938.88431,014,504.73
合同资产6,952,361.0319,838,774.7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925,676.41-
其他流动资产12,283,330.0512,164,792.03
流动资产合计2,334,124,492.092,240,144,076.4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15,836,242.39-
长期股权投资1,784,793.942,432,650.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60,890,908.37125,807,526.42
在建工程116,238,667.2127,778,931.1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6,144,209.5934,006,049.86
无形资产249,888,463.3546,866,301.08
开发支出
商誉2,399,849.302,399,849.30
长期待摊费用12,807,038.6410,224,739.08
递延所得税资产15,904,976.1711,175,367.24
其他非流动资产44,439,164.9131,290,493.99
非流动资产合计656,334,313.87291,981,909.11
资产总计2,990,458,805.962,532,125,985.5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22,618,880.03366,785,988.3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37,032,870.7884,363,811.32
应付账款368,847,292.59274,956,537.3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94,404,365.54110,802,603.7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5,712,935.4113,668,894.40
应交税费16,699,409.759,350,690.79
其他应付款87,058,249.1796,716,511.5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4,302,879.5324,205,379.53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7,319,256.1027,237,273.34
其他流动负债10,416,095.964,639,274.91
流动负债合计1,210,109,355.33988,521,585.6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00,950,345.4726,737,364.72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9,998,051.9221,370,183.0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7,703,128.086,710,116.21
递延收益4,950,952.982,300,294.57
递延所得税负债6,006,099.516,517,686.3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39,608,577.9663,635,644.96
负债合计1,349,717,933.291,052,157,230.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34,400,000.00134,4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36,367,256.371,036,367,256.3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826,199.74-2,307,012.8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3,265,180.3327,107,407.2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23,317,270.88279,682,364.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633,523,507.841,475,250,015.38
少数股东权益7,217,364.834,718,739.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640,740,872.671,479,968,754.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990,458,805.962,532,125,985.58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505,309,099.951,227,003,277.74
其中:营业收入1,505,309,099.951,227,003,277.7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333,577,082.331,083,423,660.49
其中:营业成本1,095,154,712.49885,620,845.4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7,773,877.736,288,094.94
销售费用94,702,046.2774,635,864.67
管理费用60,045,099.0954,295,761.06
研发费用70,112,307.5251,697,932.13
财务费用5,789,039.2310,885,162.27
其中:利息费用9,963,823.0212,811,430.19
利息收入5,512,702.741,243,974.30
加:其他收益18,495,848.194,579,754.3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212,280.642,010,447.2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76,753.45-221,372.1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01,419.8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956,545.87-19,005,855.5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9,083.86737,588.7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680.006,069,029.9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91,251,424.24137,970,582.04
加:营业外收入1,678,608.131,315,862.35
减:营业外支出88,682.65318,242.3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92,841,349.72138,968,202.02
减:所得税费用19,987,545.1215,021,954.7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2,853,804.60123,946,247.2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2,853,804.60123,946,247.2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3,232,679.36123,071,519.0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78,874.76874,728.2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19,186.90-1,469,206.43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19,186.90-1,469,206.43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19,186.90-1,469,206.43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5,320.22427,277.04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1,432,233.60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574,507.12-464,249.87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71,334,617.70122,477,040.8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71,713,492.46121,602,312.66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78,874.76874,728.2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91.1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91.19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17,511,491.51955,356,636.4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8,914,469.689,336,451.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526,897.7219,964,962.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46,952,858.91984,658,050.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40,074,370.37815,076,771.0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2,593,396.84171,682,357.03
支付的各项税费70,889,676.9663,226,936.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847,514.4614,087,487.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27,404,958.631,064,073,552.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547,900.28-79,415,502.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143,950,000.00913,48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415,994.872,579,969.4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58,997.176,733,585.8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59,524,992.04922,793,555.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8,812,587.0655,172,569.38
投资支付的现金5,195,855,864.41913,48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15,402,556.44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54,668,451.47984,055,125.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5,143,459.43-61,261,570.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915,229,12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1,1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06,789,166.63361,308,854.3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9,789,166.631,279,537,974.3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69,217,116.70194,548,309.5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379,210.208,993,624.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5,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397,183.4031,293,113.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7,993,510.30234,835,047.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795,656.331,044,702,926.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3,322.13526,428.0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3,716,580.69904,552,281.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21,669,528.33117,117,246.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37,952,947.641,021,669,528.33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232,679.36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7,731,918.10元。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并兼顾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经综合考虑后,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320,000.0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2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因此,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3. 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许心巧女士,于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于2012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

本项目的另一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赵文娇女士,于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

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潘健慧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72.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6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8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委员均回避表决。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十: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本次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2024年年初至2024年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接受劳务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1400.001.1673.13469.680.47-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00.000.337.66371.840.37-
天加集团4,500.003.74-82.470.08拟购置固定资产
赫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8-18.730.02-
小计6,400.005.3180.79942.720.94-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天加集团9,800.005.431,227.197,831.225.20-
MayAir (Thailand).Co. Ltd.400.000.2223.90263.070.17-
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60.07
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100.000.06-
小计10,400.005.771,251.168,094.295.37-
合计16,800.00/1,331.959,037.01/-

注1:表中2023年数据为经审计的不含税金额。注2:2023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初至2024年3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因4月账务尚未结账,为保证披露数据的准确性,采用的是以上期间的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注3:天加集团是指TICA China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包括: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冠福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

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等。

注4:上述数字由于四舍五入的情况存在尾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十一: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202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中山美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美埃环境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成都美埃环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美埃净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MayAir Manufacturing (M) Sdn. Bhd.、美埃(南京)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美埃(无锡)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美埃恩必安(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美埃(天津)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附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并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担保等有关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若总经理无法办理前述事项的则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相关事项。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十二: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不超过37,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议案十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