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3  华光新材(688379)公司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9:30时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李梅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

为配合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良渚新城中央商务区项目”建设需要,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运河村的厂区拟由政府征收。现公司与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就有关征收补偿事宜协商一致,由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分期支付公司征收补偿款109,667,061元人民币,董事会同意双方就上述事项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中已经确定了双方主体、征收补偿款金额、征收补偿款金额的支付安排等主要条款,为加快推进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良渚厂区房屋征收相关事宜,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基于《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内容,决策和办理公司良

渚厂区后续房屋征收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签署正式的征收补偿协议以及此次被征收事项涉及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审议通过起至公司收到良渚厂区所有征收补偿款为止。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具体召开日期、地点及审议议案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