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首席合伙人 | 余强 |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 | 103人 |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701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282人 | ||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 业务收入总额 | 108,764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97,289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54,159万元 | ||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159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13,684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4家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 职务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吴广 | 项目合伙人 | 2009年 | 2011年 | 2009年12月 | 2021年 | 6 |
江汇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年 | 2016年 | 2016年10月 | 2023年 | 2 |
陈晓华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01年 | 1999年 | 2020年11月 | 2022年 | 7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
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3年度审计收费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时间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汇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该所担任本公司2023年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在工作中该事务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尽职地履行了审计职责。中汇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
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