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6-05-27  华光新材(68837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79证券简称:华光新材公告编号:2026-035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金李梅(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光新材”)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60.21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558,97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李梅女士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李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广投资”)、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1.66%减少至36.86%,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金李梅女士委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券商”)组织实施华光新材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截至2026年

日,转让方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首发前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1金李梅32,780,00034.51%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金李梅女士为华光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转让方持有华光新材股份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为金李梅女士,铧广投资、通舟投资为金李梅女士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金李梅女士与铧广投资、通舟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铧广投资、通舟投资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拟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转让后持股比例
1金李梅32,918,00034.66%4,558,9704,558,9704.80%29.86%
合计32,918,00034.66%4,558,9704,558,9704.80%29.86%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金李梅女士截至2026年5月19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金李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转让后,金李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1.66%减少至36.86%,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5月25日,金李梅女士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华光新材股份4,558,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本次转让后,金李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41.66%减少至36.86%。

1.基本信息

金李梅基本信息名称金李梅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5月25日
铧广投资基本信息名称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沈港路10号1403、1404室
权益变动时间-
通舟投资基本信息名称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沈港路10号1306室
权益变动时间-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金李梅询价转让2026年5月25日人民币普通股4,558,9704.80%
合计--4,558,9704.80%

注:“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为基础测算,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金李梅合计持有股份32,918,00034.66%28,359,03029.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918,00034.66%28,359,03029.86%
铧广投资合计持有股份5,950,9006.27%5,950,9006.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950,9006.27%5,950,9006.27%
通舟投资合计持有股份700,0000.74%700,0000.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00,0000.74%700,0000.74%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39,568,90041.66%35,009,93036.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568,90041.66%35,009,93036.86%

注:如上表数据如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限售期(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369,0101.44%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123,7201.18%6
3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419,0000.44%6
4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400,0000.42%6
5UBSAG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330,0000.35%6
6芜湖元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00,0000.21%6
7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70,0000.18%6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147,2400.16%6
9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40,0000.15%6
10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人130,0000.14%6
11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30,0000.14%6

注:以上表格中“受让股份在总股本占比”若出现尾差,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48.35元/股,为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69.07元/股的70%。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组织券商向投资者发送《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

日,含当日)前

个交易日华光新材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07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

家、证券公司

家、保险机构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家、私募基金43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

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31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了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1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1家

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60.21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455.8970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5-27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