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益方生物股票代码:688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通讯地址:Room 1529, 15/F, Nexxus Building, 41 Connaught Road, HK住所:Room 1529, 15/F, Nexxus Building, 41 Connaught Road, HK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 |
益方生物/上市公司 | 指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5.75893%变动至4.99999% |
本报告(书) | 指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 |
注册地址 | Room 1529, 15/F, Nexxus Building, 41 Connaught Road, HK |
负责人 | KONG Li Yung |
股本总额 | 0.001港币 |
注册号 | 2721274 |
企业类型 | 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 |
成立日期 | 2018年7月12日 |
主要股东 | HH SPR-XIV CY Holdings Limited SPC |
通讯地址 | Room 1529, 15/F, Nexxus Building, 41 Connaught Road, HK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KONG Li Yung | 女 | 董事 | 中国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国香港上市公司苏州贝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02170)的股份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益方生物33,113,8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589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益方生物28,749,9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减少4,363,900股,累计变动比例为0.75894%,交易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交易方式为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 | 合计持有股份 | 33,113,839 | 5.75893 | 28,749,939 | 4.9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3,113,839 | 5.75893 | 28,749,939 | 4.9999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以及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向 | 交易方式 | 交易期间 | 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 交易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 | 卖出 | 大宗交易 | 2023/9/18~ 2023/9/22 | 11.48~ 12.20 | 3,663,900 | 0.63720% |
2023/10/10~2023/10/24 | 12.56~ 13.51 | 700,000 | 0.12174% | |||
合计 | 4,363,900 | 0.75894%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己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
主要负责人:KONG Li Yung
签字:
日期:2023年10月2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登记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4号210室 |
股票简称 | 益方生物 | 股票代码 | 68838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Room 1529, 15/F, Nexxus Building, 41 Connaught Road, HK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3,113,839股 持股比例:5.7589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减少4,363,900股 变动比例:0.75894% 变动后持股数量:28,749,93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 方式: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HH SPR-XIV HK Holdings Limited主要负责人:KONG Li Yung签字:
日期: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