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戴欣苗)

查股网  2024-04-26  益方生物(688382)公司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方生物”)第一届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戴欣苗,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原上海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会计学院副教授。1984年7月至2023年2月,于上海财经大学任教;2023年4月至今,于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81700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现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专门委员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 出席次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出席次数战略委员会 出席次数
4/1/

2023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完成,将于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并详细审阅定期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为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制度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开展年报审计工作期间,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预审工作汇报以及审计工作小结,就年审的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等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和讨论。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等,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交流,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为公司编制财务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时提出专业建议并对相关事项保持高度关注;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顺畅的履职渠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准备会议

资料,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2023年,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披露的《益方生物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益方生物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益方生物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益方生物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公司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高度关注公司选聘会计师任职资格、专业性、独立性,以及公司所履行的选聘及审议程序等相关事项,经核查,该审计机构具备相应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各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后做出的调整,选聘会计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聘任史陆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史陆伟先生具备相关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完成董事补选以及新一届董事会选举,经核查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后本人认为: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经审核,本人认为该方案是参照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确定,并与经营管理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既有助于充分调动管理层工作主观能动性,激励其为公司的研发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并能够保证其薪酬福利在同行业和市场中的公平性、适当性和竞争性。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并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薪酬方案设置合理。

(十)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核查,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

司确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并通过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职,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专业的建议,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不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利用个人专业背景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建议,增强董事会决策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戴欣苗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