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方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益方生物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5,000,000股,并于2022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75,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75,506,98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9,493,01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股股东1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3,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7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因进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第二次归属登记,合计归属1,717,665股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由575,000,000股变更为576,717,665股。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配售对象承诺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50,000股,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3,450,000 | 0.60% | 3,450,000 | 0 |
合计 | 3,450,000 | 0.60% | 3,450,000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3,450,000 | 24 |
合计 | 3,450,000 | /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持有人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