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5-05-01  益方生物(688382)公司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益方生物股票代码:688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ABA-Bio(HongKong)Limited住所:RMB3,19/F,TUNGLEECOMMBLDG91-97JERVOISST,SHEUNGWAN,HK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103A室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变动至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4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负责人声明 ...... 10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益方生物、上市公司、公司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ABA-BioABA-Bio(HongKong)Limited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
本报告(书)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ABA-Bio(HongKong)Limited
住所RMB3,19/F,TUNGLEECOMMBLDG91-97JERVOISST,SHEUNGWAN,HK
负责人汪新芽
股本总额10,000港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2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103A室
实际控制人汪新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ABA-Bio汪新芽董事中国香港中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4月3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230,03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0%。减持期间为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如发生其他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益方生物32,940,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3%(以权益变动前总股本575,00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益方生物28,916,3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有比例(%)持股数量(股)持有比例(%)
ABA-Bio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940,0375.7328,916,3935.00
合计/32,940,0375.7328,916,3935.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比例”以总股本575,00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78,327,844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2025年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转让公司股份4,023,644股,变动比例为

0.7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期间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
ABA-Bio集中竞价2025年4月29日-4,023,644-0.70
合计//-4,023,644-0.70

注:上述变动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78,327,844股为基数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24年

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75,000,000股增加至576,658,841股;2024年

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76,658,841股增加至576,717,665股;2024年

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76,717,665股增加至576,745,195股;2025年

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76,745,195股增加至578,327,84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述股权激励归属导致的股份被动稀释比例合计为0.0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益方生物23,71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4.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负责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ABA-Bio(HongKong)Limited负责人:汪新芽

签署日期:2025年4月30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登记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4号210室
股票简称益方生物股票代码688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ABA-Bio(HongKong)Limited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RMB3,19/F,TUNGLEECOMMBLDG91-97JERVOISST,SHEUNGWAN,HK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32,940,037股持股比例:5.7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减少4,023,644股变动比例:0.70%被动稀释比例:0.03%变动后持股数量:28,916,393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4月29日方式:集中竞价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24日方式:因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ABA-Bio(HongKong)Limited负责人:汪新芽

签署日期: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