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证券代码:688382 |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 公告编号:2026-034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益方生物”)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益祺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祺生物”)为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除新增上述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未发生变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1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8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646,630.1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2,153,369.8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0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4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003)、《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4-031、2025-032)、《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1 | 新药研发项目 | 189,976.00 | 187,811.77 |
| 2 | 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 | - | 9,936.50 |
| 3 |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8月变更) | 50,960.00 | 467.07 |
| 合计 | 240,936.00 | 198,215.34 | |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拟新增全资子公司益祺生物为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新增上述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均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实施主体 | 变更后实施主体 |
| 1 | 新药研发项目 | 益方生物、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InventisBioUSLLC、InventisBioLLC | 益方生物、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InventisBioUSLLC、InventisBioLLC、益祺生物 |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益祺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400MAKFMXYB3M |
| 注册地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5号院6号楼3层372室 |
| 注册资本 | 800万人民币 |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股100%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成立日期 | 2026年6月3日 |
| 法定代表人 | 邵长准 |
四、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事项,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有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增加益祺生物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7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益祺生物为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上述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