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通过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
1、在公司有任职的监事按照其任职工作岗位确认薪酬;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监事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不重复领取报酬。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所有监事回避表决,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中
的9,000.00万元(含本数)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9,000.00万元(含本数)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