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3  新益昌(688383)公司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新益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新益昌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新益昌业务情况,对新益昌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2年度,新益昌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2年度,新益昌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2022年度,保荐机构督导新益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新益昌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新益昌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新益昌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新益昌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新益昌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2年度,新益昌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该等情况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2年度,新益昌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2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2年度,新益昌未发生前述相关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2022年度,新益昌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2022年度,保荐机构未发现新益昌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核心竞争力风险

(一)技术开发与创新的风险公司属于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细分行业,随着我国对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的持续增加,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能否不

断推进公司产品的技术升级与迭代,能否及时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是公司能否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

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如果不能顺应产业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研发方向判断,在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等方面持续提升竞争力,则将面临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如公司不能及时做出调整,不断研发新功能、新产品,则公司将较难顺利实现未来战略规划目标。

(二)核心技术人员及关键岗位熟练技术工人缺乏或流失风险

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不仅需要机械设计、工艺加工、自动化控制等方面的技术,也需要对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有较为深入的理解与认知,因此,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需要高端的复合型人才;此外,公司产品的加工、装配、安装、调试等生产环节的专业性较强,关键岗位也需要熟练技术工人。一方面,公司的成功发展与核心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熟练技术工人的贡献密不可分,如果公司不能提供较同行业企业更为优厚的待遇条件,公司存在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另一方面,随着公司经营规模较快扩张和竞争优势的不断提升,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将更为迫切,尤其是高层次研发人才、懂技术和市场推广的复合型人才,若公司不能及时吸引足够的优秀人才加盟,将会对公司技术研发、规模扩张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服务于半导体、节能照明显示、消费电子、新能源等行业,与宏观经济的整体运行密切相关。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依然面临下行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可能对服务行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智能制造装备业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的持续增加,我国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产设备在产品性价比、售后服务、地缘

等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我国智能制造装备厂商的逐步崛起,可能引起竞争对手的重视,使得竞争加剧。智能制造装备市场的快速增长以及我国市场的进口替代预期,还将吸引国外行业巨头和国内有实力的智能制造设备商纷纷加入。上述企业在技术研发、资金投入以及服务规模上具备较强实力,加上行业内现有设备规模的扩张,使得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因此,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为荷兰、日本、美国等国家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企业,如果竞争对手开发出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者提供更好的价格或服务,若公司不能适应未来的竞争形势,可能会面临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等下滑的风险。

(三)产品质量纠纷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制造装备行业作为制造产业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产品质量尤为重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对设备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可能出现因公司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客户产生损失而被客户退货或索赔等不利后果,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声誉等产生不利影响。

3、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9,727.9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8.52%。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用公司较多的营运资金,可能导致公司流动性资金短缺;若应收账款的对象出现信用恶化或者经营不善情形,导致无法支付货款的,公司将面临坏账损失,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考虑到应收账款变现与短期负债付现的时间性差异,特别是若应收账款对象出现信用恶化或者经营不善情形,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公司将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二)存货余额较高及减值的风险

公司2019-2022年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4,518.32万元、39,647.31万元、84,063.94万元及64,438.1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46%、38.77%、

40.78%、32.62%,金额及占比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公司期末存货余额水平较高与公司产品主要为智能制造设备以及下游客户的验收政策相关,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设备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加工、出货至最终验收确认收入需要较长的周期,因此存货余额均较高。未来若市场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客户定制的设备产生大规模退货或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公司存货将面临减值风险并产生较大损失,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4、行业风险公司属于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细分行业,随着我国对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的持续增加,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能否不断推进公司产品的技术升级与迭代,能否及时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是公司能否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

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如果不能顺应产业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研发方向判断,在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等方面持续提升竞争力,则将面临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如公司不能及时做出调整,不断研发新功能、新产品,则公司将较难顺利实现未来战略规划目标。

5、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该等税收优惠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有一定影响。公司已经于2021年12月23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新认定,有效期三年。如果未来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公司后续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则有可能提高公司的税负水平,从而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主要服务于半导体、节能照明显示、消费电子、新能源等行业,与宏观经济的整体运行密切相关。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依然面临下行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可能对服务行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重大违规事项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度2021年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度
营业收入118,365.59119,663.63-1.0870,433.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71.4923,200.89-11.7610,75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549.0321,956.58-15.5210,248.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306.39-9,606.75不适用12,149.85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2021年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7,082.11124,947.529.7157,520.50
总资产244,475.02243,332.910.47129,181.52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012.48-18.951.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012.48-18.951.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22.35-22.551.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5623.53减少7.97个百分点2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022.27减少8.17个百分点19.6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576.39增加1.18个百分点7.00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06.39万元,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国内外经济下行影响销售收款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

对有所减少;员工薪酬增加导致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有所增加;子公司因业务布局需要补交以前年度退回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额致使支付的各项税费有所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智能制造装备的技术研发,公司将研发积累和技术创新放在企业发展首位,切实贯彻并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依靠自主创新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研发队伍的学科结构合理,研发团队专业涵盖电气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机电一体化、软件工程及测试等多个学科专业。公司研发团队在LED、电容器、半导体、锂电池等智能制造装备领域长期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工作,对行业特点有充分的认识和准确把握,对行业前沿技术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具备应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持续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1)技术及研发优势;(2)产品优势;(3)客户资源优势;(4)生产管理优势;(5)品牌优势等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主营业务,重视研发投入,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加强人才梯度建设,实现人才梯队建设的良性循环,保持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公司一直专注于智能制造装备的技术研发,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优化可持续发展内核。报告期内公司更是在MiniLED、MicroLED、半导体封测领域智能制造装备等新产品新应用领域的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为产品的未来市场开发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8,964.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7.1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90名,新增专利50项,软件著作权16项。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高速混合信号无线传输技术、并行计算技术、MiniLED缺陷检测算法、智慧产线等多项核心

技术,已成功研发出了可用于MiniLED生产的智能制造装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研发进展公司是国内LED固晶机和电容器老化测试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并持续开拓半导体封装及锂电池市场,公司主要服务于行业内企业生产线的智能化提升,将行业内前沿、创新、个性化的制造工艺、生产管理模式等落实到具体的智能制造装备中,与行业内一流企业协同发展的机制使得公司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经过多年持续的技术研发攻关,公司已掌握直驱矢量控制技术、嵌入式浮点实时多路径运动控制技术、自动追踪纠偏控制技术、机器视觉高速定位技术等核心技术;在LED和半导体固晶机领域,公司已掌握高速精准运动控制技术、单邦双臂同步运行技术、MiniLED缺陷检测算法、智慧产线等核心技术,研发与生产的LED和半导体固晶机具备与云平台管理和MES系统对接互通、大数据分析处理、智能控制等功能,可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在电容器设备领域,公司已掌握新一代恒流恒功充电技术、静态测试系统、高速整型进料系统等核心技术,公司研发和生产的电容器设备已对产品实现数据监控,并具有大数据分析及传送功能,可有效对接MES系统,达到电容器的快速老化与检测;在锂电池设备领域,公司已掌握凸轮式自动双摇臂切压隔膜技术、机械剪刀技术、对贴胶技术、极耳切刀技术及网络式多轴实时运动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其中凸轮式自动双摇臂切压隔膜技术、机械剪刀技术等在圆柱形卷绕机和制片卷绕一体机中的运用,有效提高了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产品的合格率;公司较强的研发实力与部分核心零部件自产能力,使得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需求、缩短交货周期,在提高设备质量的同时,降低了产品成本。公司紧跟下游客户技术发展的步伐,对MiniLED、MicroLED及超级电容器设备的研发投入了大量研发人员和资金,已研发出可用于MiniLED生产的智能制造装备,并实现批量销售。智能制造正在重塑全球制造业,中国制造的智能化是未来中长期发展趋势。未来公司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技术创新为支柱、客户满意为标准”的管理理念,立足中国、面向国际,持续加强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

心竞争力,巩固与提高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91.1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026.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2021年4月28日实际到账公司募集资金469,451,275.28
减: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27,189,964.31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51,687,147.20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补充流动资金)37,463,975.28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55,777.82
加:理财产品收益6,704,706.26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销户转出)(注)5,327.6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0,265,344.96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110,265,344.96
理财产品余额0.00

注: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南海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680168881的专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2年11月30日完成销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1501007880150000277214,401,465.6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沙井支行7918007880140000133895,481,112.93
中国银行深圳桥和支行751074674405382,766.37
合计110,265,344.96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2年5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3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9)。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十、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直接持股数量(股)
1胡新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37,631,757
2宋昌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30,789,619
3戴隆辉董事(2022年5月18日离任)-
4袁满保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5月18日任职董事、2022年6月15日任职副总经理)-
5刘小环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经理-
6施伟力独立董事-
7江奇独立董事-
8吴爱国独立董事(2022年11月15日离任)-
9卢北京独立董事(2022年11月15日任职)-
10肖龙监事会主席、PMC部经理-
11张凤监事、Mini事业部副总经理-
12梁平梅职工代表监事、电容营销部经理助理-
13温明华副总经理-
14王丽红财务总监-

2、间接持股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通过以下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持股平台简称性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深圳市春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春江投资员工持股平台2,249,999

公司现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的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间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数量(股)
1胡新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春江投资378,439
2宋昌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春江投资309,632
3袁满保董事、副总经理春江投资124,425
4刘小环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经理春江投资41,475
5施伟力独立董事春江投资-
6江奇独立董事春江投资-
7卢北京独立董事春江投资-
8肖龙监事会主席、PMC部经理春江投资55,300
9张凤监事、Mini事业部副总经理春江投资27,650
10梁平梅职工代表监事、电容营销部经理助理春江投资27,650
11温明华副总经理春江投资124,425
12王丽红财务总监春江投资207,37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宏金陈胜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