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4  新益昌(68838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秀西路锐明工业园C8栋3F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
普通股股东人数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2,817,2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2,817,2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637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1.637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新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小环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2,817,283100.0000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2,817,283100.000000.0000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2,817,283100.000000.0000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2,817,283100.000000.0000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2,817,283100.000000.0000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2,817,283100.000000.0000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145,908100.000000.0000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2,817,283100.000000.0000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2,817,283100.000000.0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145,908100.000000.000000.0000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145,908100.000000.000000.0000
7《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145,908100.0000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5、6、7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7中股东胡新荣、宋昌宁、深圳市春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

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程程、林少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