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益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瑞湾大厦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名,实际出席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龙先生主持。会议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系在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