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微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A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4-020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本公司已于2021年7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12,000.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0.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3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747,6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680,282,781.80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6-7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47,6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50,796,226.42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696,803,773.58元已于2021年7月29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651018800135028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0219002417107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8110201013101347264)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42,676,826.42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31,591,181.80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为人民币11,085,644.6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2,676,826.42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活期存款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存放银行 | 账号 | 存款性质 | 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 | 8110201013101347264 | 活期存款 | 670,766.2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 | 021900241710710 | 活期存款 | 6,627,036.0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6510188001350286 | 活期存款 | 35,379,024.07 |
合计 | 42,676,826.42 |
注: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
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依规使用完毕,已于2024年1月22日完成销户,结余资金已全部转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使用和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0,282,781.8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48,000,000.00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21年: | 422,806,861.9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2年: | 105,503,449.60 | ||||||||
2023年: | 119,689,688.42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可编程片上系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可编程片上系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 2021年 | |
2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 - | |
3 | 超募资金 | 超募资金 | - | 80,282,781.80 | 48,000,000.00 | - | 80,282,781.80 | 48,0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 -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600,000,000.00 | 680,282,781.80 | 648,000,000.00 | 600,000,000.00 | 680,282,781.80 | 648,000,000.00 | - | - |
注1:“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已于2023年8月结项,因相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以及资金利息形成节余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1,000万元。公司报告期内使用69.1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专项账户中管理。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在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合计人民币374,561,298.30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469429_B02号)。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74,561,298.3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5,730,425.73元,总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291,724.03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019年3月1日至 2021年7月31日 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可编程片上系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6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2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74,561,298.30 | 74,561,298.30 |
合计 | 374,561,298.30 | 374,561,298.30 |
除此之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1 | 可编程片上系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不适用 | 预计项目净现值达到13,006万元,内部收益率为19.10%,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43年。 | 168,822,510.50 | 289,953,002.59 | 439,894,553.94 | 898,670,067.03(注) | 不适用 |
2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未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可编程片上系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主要产品项目于2021年第三季度完成设计定型,该项目所涉及产品于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8,822,510.50元、289,953,002.59元和439,894,553.94元,共计人民币898,670,067.03元。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经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对暂时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1年8月27日至2022年8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
使用期限自2022年8月27日至2023年8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未到期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648,000,000.00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人民币11,085,644.62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人民币42,676,826.42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6.27%。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结项。“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30,000万元,因相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以及资金利息形成节余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1,000万元。公司报告期内使用69.1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专项账户中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
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应当于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本报告中披露相关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履行了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