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微电: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目前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