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微电: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目前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