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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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172号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微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泛亚微透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泛亚微透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泛亚微透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泛亚微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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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泛亚微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泛亚微透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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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及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28元,共计募集资金28,49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25,641,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59,259,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28,737.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7,530,262.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2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237,530,262.96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11,302,2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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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B22,340,820.26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28,726,699.97
利息收入净额C298,428.76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240,028,909.40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439,249.02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59,397.42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差异G=E-F-59,397.42[注][注]期末余额差异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印花税59,397.42元,该印花税费用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完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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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8110501012301609290已完成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科教城科技支行
1105039829100076961已完成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32050162893600001808已完成销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进支行
632362505已完成销户合计0.00
注: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项目”及“SiO2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监事会三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本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501012301609290)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科教城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5039829100076961)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3日办理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27,293,699.97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增加内外部客户的满意度,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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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MEMS膜项目因下游某终端客户受美国芯片制裁等因素影响订单减少,项目未能全面达产,公司暂缓了MEMS膜项目部分设备的投入。公司积极配合下游客户开拓其他终端客户,截至目前已拓展某海外终端客户,并开始供货,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有资金适时增加相关设备的投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本年度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同时由于公司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ePTFE改性膜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MEMS膜项目因下游某终端客户受美国芯片制裁等因素影响订单减少,项目未能全面达产,公司暂缓了MEMS膜项目部分设备的投入,导致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293,197.20元;此外,SiO2气凝胶与ePTFE膜复合材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02.77元。公司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合计27,293,699.97元,本期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经公司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监事会三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累计2,729.37万元[注2]为合理利用募投项目相关的空余厂房,公司已将部分场地用于仓库及其他主营业务使用,计算本年度实现的募投项目效益时,相关厂房的折旧按照不同生产线产品实际使用楼层进行分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