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1  泛亚微透(68838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
普通股股东人数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1,720,09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1,720,0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5.314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5.314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云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陈强先生、独立董事钱技平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其余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少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685,09399.889600.000035,0000.1104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685,09399.889600.000035,0000.1104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685,09399.889600.000035,0000.1104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635,19399.732349,9000.157335,0000.1104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680,19399.87424,9000.015435,0000.1104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021,68199.55964,9000.054035,0000.3864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685,09399.889600.000035,0000.1104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685,09399.889600.000035,0000.1104

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041,68199.56064,9000.053935,0000.3855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0、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680,19399.874239,9000.1258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443,42498.993700.000035,0001.0063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443,42498.993700.000035,0001.0063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443,42498.993700.000035,0001.0063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393,52497.559249,9001.434535,0001.0063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438,52498.85294,9000.140835,0001.0063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3,438,52498.85294,9000.140835,0001.0063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443,42498.993700.000035,0001.0063
8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443,42498.993700.000035,0001.0063
9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3,438,52498.85294,9000.140835,0001.0063
10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3,438,52498.852939,9001.1471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关联股东张云先生、李建革先生、邹东伟先生及王爱国先生在本项议案中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22,658,512股。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关联股东张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革先生、邹东伟现实在本项议案中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22,638,512股。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瑮蛟律师、黄艺诗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