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股票于2025年3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680.00万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假设发行股份数量为514.67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30%。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股份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股份数量为准;
4、公司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61.4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22.84万元。假设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1-9月年化处理、2025年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公司2025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增长10%;②公司2025年度扣非前
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保持不变;③公司2025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下降10%。(前述数据仅为假设,且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总股本(万股)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7,514.67 |
假设情形一: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1-9月年化处理,2025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增长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653.62 | 8,881.95 | 9,770.15 | 9,770.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7,303.34 | 8,830.46 | 9,713.51 | 9,713.5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4 | 1.27 | 1.40 | 1.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4 | 1.27 | 1.40 | 1.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26 | 1.39 | 1.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26 | 1.39 | 1.32 |
假设情形二: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1-9月年化处理,2025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保持不变 |
项目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653.62 | 8,881.95 | 8,881.95 | 8,881.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7,303.34 | 8,830.46 | 8,830.46 | 8,830.4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4 | 1.27 | 1.27 | 1.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4 | 1.27 | 1.27 | 1.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26 | 1.26 | 1.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26 | 1.26 | 1.20 |
假设情形三: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1-9月年化处理,2025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下降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653.62 | 8,881.95 | 7,993.76 | 7,993.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7,303.34 | 8,830.46 | 7,947.41 | 7,947.4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4 | 1.27 | 1.14 | 1.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4 | 1.27 | 1.14 | 1.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26 | 1.14 | 1.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4 | 1.26 | 1.14 | 1.08 |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募集资金短期内无法实现效益,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对2024年度、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次发行的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产品为CMD产品,是公司现有的主要产品类别之一,并在近年来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2021年至2023年销售收入增长超过6.5倍,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自2021年的2.16%快速提升至2023年的12.36%。随着汽车电气化、智能化趋势的快速发展,以及具有消除凝露功能的产品在户外储能、安防、消费电子等领域的渗透率提升,公司预计相关产品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在享受市场良好反应的同时,公司现有产能的局限也成为了发展的制约因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方式,稳定、高效地提升公司CMD产品的产能,缓解产能制约。
同时,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能够采用更加精密、稳定的方式开展生产,从而迭代出新的产品类型,优化现有的产品结构,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形态等方面多层次的差异化需求,也满足公司将产品向更多应用场景导入的需要。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在人员方面,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专业化人才队伍得到不断完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方式,降低对一般劳动力的依赖并提升对自动化、智能化生产人才的需求。公司已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激励与考核机制,并通过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吸引、储备人才,通过对外招聘和对内培养双管齐下的方式不断扩充人才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储备,详见本次发行的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之“(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相关内容。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用途、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将合理运用多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不断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提醒投资者,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的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
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的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