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查股网  2026-03-04  泛亚微透(68838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8,608,958股

2、发行后总股本:99,608,958股

3、发行价格:78.00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671,498,724.00元

5、募集资金净额:664,560,044.78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1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 1

目 录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6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 2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6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7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7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8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8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2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32

二、发行人律师 ...... 32

三、审计机构 ...... 32

四、验资机构 ...... 33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4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4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6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6

二、查询地点 ...... 36

三、查询时间 ...... 36

释 义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泛亚微透、公司、上市公司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发行方案》《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1月28日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9月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an Asian Microvent Tech (Jiangsu) Corporation
成立日期1995年11月8日
上市日期2020年10月16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88386
股票简称泛亚微透
总股本99,608,958股
法定代表人张云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经营场所:武进区礼嘉镇坂上村)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
联系电话0519-85313585
联系传真0519-85313585
公司网站http://www.microvent.com.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250842753X
经营范围自动化机械设备、橡塑制品、汽车内饰件、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电器、机械设备的销售;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阀门和旋塞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膨体聚四氟乙烯膜(ePTFE)、气凝胶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拥有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的新材料供应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对ePTFE膜、气凝胶等材料的改性及复合,公司不断为客户定制化地开发具有特殊声、电、磁、热、防水透气、气体管理、耐候耐

化学等特性的组件产品。ePTFE膜不仅具备PTFE优良的综合性能,而且使用温度范围更广,机械强度更高,同时还具备多孔性、透气性、疏水性、柔韧性等一些PTFE不具备的新特性。因此,ePTFE膜目前被广泛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新能源、安防、航空航天、电缆、包装、医疗、服装、化工等众多行业。

气凝胶是一种具有纳米多孔结构的超轻固体材料,以其极低密度、高比表面积和优异的隔热性能著称。气凝胶导热系数极低,是目前已知最好的隔热材料之一,同时还具备良好的声学性能、低介电常数和化学稳定性。气凝胶在航空航天、船舶、建筑节能、石油化工、电子器件等领域有广泛应用。随着制备技术的进步,气凝胶正朝着低成本、高性能方向发展,在新能源、环保等新兴领域展现出巨大潜力。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8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9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9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11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5年12月19日,上交所出具《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概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27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公司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7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7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冯永亮
2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青岛鸿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李渊
序号投资者名称
5郭建华
6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房铭

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6年1月30日)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383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合计383名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3家、证券公司20家、保险机构21家、其他机构263家、个人投资者36位。

经主承销商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2026年1月30日(T日)9:00-12:00,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收到28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经主承销商与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8名认购对象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投资者及其管理产品的

申购亦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报价。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为有效申购
1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20,000,000.00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8.5920,400,000.00-
85.9931,800,000.00
82.9985,810,000.00
3王建平86.0020,000,000.00
83.0025,000,000.00
81.0025,000,000.00
4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85.6370,000,000.00
5吴秀芳85.5820,000,000.00
80.0421,000,000.00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4.3139,700,000.00-
81.0186,200,000.00
7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暖逸欣积极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3.0020,100,000.00
80.1020,100,000.00
75.0020,500,000.00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2.6875,000,000.00
77.28126,000,000.00
9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3920,000,000.00
10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0.3630,200,000.00-
11田万彪80.3520,000,000.00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1820,000,000.00-
78.0049,500,000.00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1130,000,000.00-
78.1151,550,000.00
14李渊80.0020,000,000.00
15郭建华80.0020,000,000.00
75.0020,000,000.00
74.0020,000,000.00
16宋健尔79.2420,000,000.00
78.2420,000,000.00
77.2420,000,000.00
17海南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79.0020,000,000.00
理有限公司-东方润泽韧心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6.0020,000,000.00
73.2420,000,000.00
18罗捷敏78.0020,000,000.00
19冯永亮78.0020,000,000.00
20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7.3333,000,000.00
21青岛鸿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鸿竹互强芯富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6.8820,000,000.00
22杨岳智76.6020,000,000.00
73.3026,000,000.00
73.2426,100,000.00
23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6.4220,000,000.00
24贺伟75.2020,000,000.00
25J.P. Morgan Securities plc75.1620,000,000.00-
26房铭74.3020,000,000.00
73.7720,000,000.00
73.2420,000,000.00
27陈学赓73.3720,000,000.00
28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3.2520,000,000.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28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以78.00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家,本次发行数量为8,608,95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1,498,724.00元。

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6,41019,999,980.00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0,12885,809,984.006
3王建平320,51224,999,936.006
4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897,43569,999,930.006
5吴秀芳269,23020,999,940.006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5,12886,199,984.006
7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暖逸欣积极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7,69220,099,976.006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61,53874,999,964.006
9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6,41019,999,980.006
10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87,17930,199,962.006
11田万彪256,41019,999,980.006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4,61549,499,970.006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60,89751,549,966.006
14李渊256,41019,999,980.006
15郭建华256,41019,999,980.006
16宋健尔256,41019,999,980.006
17海南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润泽韧心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56,41019,999,980.006
18罗捷敏219,73417,139,252.006
合计8,608,958671,498,724.00-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本次拟募集金额总额67,149.88万元/发行底价73.24元/股所计算的股数9,168,470股与《募集说明书》中载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27,300,000股(含本数)”的孰低值,即9,168,470股。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为8,608,95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1,498,724.00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9,168,470股),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6年1月2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73.24元/股,该价格为发行底价。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78.0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6.50%。

(六)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1,498,72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938,679.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4,560,044.7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上限67,149.88万元。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6年2月2日向本次发行的18名获配对象发出《缴

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9日出具的天健验〔2026〕5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2月4日17:00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671,498,724.00元。2026年2月5日,主承销商在扣除发行人尚未支付的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9日出具的天健验〔2026〕57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2月5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08,958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71,498,724.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938,679.22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4,560,044.7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608,958.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55,951,086.78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8,608,958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CAXTFQ5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26幢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D座办公楼1803
出资额12,3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明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小冬)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256,41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D座办公楼1803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100,128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王建平

名称王建平
身份证号码32111*************
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
获配股数(股)320,512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CNA4WK2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
注册资本3,3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小兵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897,435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吴秀芳

名称吴秀芳
身份证号码34010*************
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获配股数(股)269,23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1,105,128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YFP11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3号1幢二层204-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6号11C107
出资额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艳红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257,692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1101号华泰金融大厦7-8层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961,538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D1C19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7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7
出资额381,25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船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获配股数(股)256,41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
注册资本13,272.4224万元
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387,179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田万彪

名称田万彪
身份证号码23010*************
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获配股数(股)256,41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34917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嘉昱大厦15-20层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向勇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634,615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29楼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庄园芳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660,897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李渊

名称李渊
身份证号码33028*************
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
获配股数(股)256,41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5)郭建华

名称郭建华
身份证号码14010*************
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
获配股数(股)256,41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6)宋健尔

名称宋健尔
身份证号码42010*************
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获配股数(股)256,41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7)海南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海南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U1BFT1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2号楼A区21-04-129号
办公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2号楼A区21-04-129号
出资额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英楠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股数(股)256,410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8)罗捷敏

名称罗捷敏
身份证号码35020*************
投资者类别自然人投资者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
获配股数(股)219,734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王建平、吴秀芳、田万彪、李渊、郭建华、宋健尔和罗捷敏为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企业年金计划等产品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公募基金产品、社保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企业年金计划等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海南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

投资基金,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属于养老金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和保险资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5、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5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5个等级。

本次泛亚微透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4(中等偏高风险),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C4(积极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苏州明善盛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3王建平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4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5吴秀芳普通投资者-C5(激进型)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7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暖逸欣积极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9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10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11田万彪普通投资者-C5(激进型)
1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14李渊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15郭建华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16宋健尔普通投资者-C5(激进型)
17海南东方润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润泽韧心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18罗捷敏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经核查,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均承诺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证券代码:688386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占比股份数量(股)股份占比
非限售流通股91,000,000100.00%91,000,00091.36%
限售流通股--8,608,9588.64%
总股本91,000,000100.00%99,608,958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张云境内自然人25,364,90727.87-
2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050,0004.45-
3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924,5144.31-
4邹东伟境内自然人3,113,1313.42-
5严献忠境内自然人1,647,8141.81-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远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575,5481.73-
7杨明之境内自然人1,328,0141.46-
8昌建忠境内自然人1,321,4301.45-
9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315,4291.45-
10北京厚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厚毅-聚宝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100,0001.21-
合计44,740,78749.17-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张云境内自然人25,364,90725.46-
2常州赛富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050,0004.07-
3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98,0003.61-
4邹东伟境内自然人3,113,1313.13-
5严献忠境内自然人1,639,5191.65-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远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564,6811.57641,026
7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386,3851.39-
8昌建忠境内自然人1,321,4301.33-
9杨明之境内自然人1,298,0141.30-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1,243,6571.25-
合计44,579,72444.75641,026

注1、上述股东若存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股份,则与新增获配股份合并列示;注2、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发行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文号分别为天健审〔2023〕958号、天健审〔2024〕2170号、天健审〔2025〕8938号)。发行人2025年第

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取自当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或据其计算所得。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9.30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资产总额165,463.50108,861.4495,300.4489,172.78
负债总额71,217.4931,426.3922,903.6624,448.48
所有者权益合计94,246.0277,435.0672,396.7864,72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0,940.9672,569.9268,407.8861,754.3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50,045.8151,477.6041,054.8236,446.43
营业利润12,232.1312,519.2510,415.924,265.61
利润总额12,231.7112,497.2810,405.154,264.42
净利润10,037.5510,791.949,112.553,137.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71.059,915.708,653.623,134.4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74.6412,865.598,166.17,913.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47.54-16,654.73-8,761.53-13,835.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03.851,101.11-5,646.07-828.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66.66-2,698.5-6,225.96-6,673.92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1.402.562.752.45
项目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速动比率1.022.002.151.95
资产负债率(合并)43.04%28.87%24.03%27.4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532.672.472.67
存货周转率(次)2.432.712.632.80
每股净资产(元)10.3611.0610.349.2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1.231.841.171.1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55-0.39-0.89-0.95

注1:2025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指标已年化计算;注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注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注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注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注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注7:每股净资产=净资产/实收股本;注8: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注9: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五)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89,172.78万元、95,300.44万元、108,861.44万元及165,463.50万元,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4,448.48万元、22,903.66万元、31,426.39万元及71,217.49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7.42%、

24.03%、28.87%和43.04%。2025年1-9月,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收购的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45倍、2.75倍、2.56倍和1.40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95倍、2.15倍、2.00倍和1.02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处于合理水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

各项偿债指标将进一步改善。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446.43万元、41,054.82万元、51,477.60万元及50,045.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34.49万元、8,653.62万元、9,915.70万元和9,071.0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持续加强。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保荐代表人:张啸天、张晓伟项目协办人:窦照锋项目组成员:张贵阳、周筱俊、付戈城、宋思源、张跃骞、欧阳盟、孙志勉联系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666

二、发行人律师

机构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忠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益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经办律师:李瑮蛟、覃正伟、高灵灵联系电话:0755-88265288传真:0755-88265537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沈培强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36号华润大厦B

座31楼

签字会计师:赵丽、沈佳伟联系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沈培强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36号华润大厦B座31楼

签字会计师:赵丽、吴晨希联系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国泰海通签署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之保荐协议》。国泰海通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已指派张啸天、张晓伟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其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张啸天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参与科创板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主板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主板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创业板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张啸天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晓伟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创业板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主板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创业板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张晓伟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备独立性,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运作,主营业务突出,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上交所上市的条件。因此,保荐人同意推荐泛亚微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电话:0519-8673553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电话:021-38676666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保荐人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