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东大道62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7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2,504,46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2,504,46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2.632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2.6320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公司独立董事陈强先生、钱技平先生、沈金涛
先生,董事王爱国先生因公务原因本次会议请假;
2、董事会秘书王少华列席了会议,除王爱国先生请假外,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6,172,159 | 99.7515 | 6,735 | 0.1088 | 8,637 | 0.1397 |
关联股东张云、李建革回避表决。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32,489,094 | 99.9527 | 6,735 | 0.0207 | 8,637 | 0.0266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6,172,159 | 99.7515 | 6,735 | 0.1088 | 8,637 | 0.1397 |
| 2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6,172,159 | 99.7515 | 6,735 | 0.1088 | 8,637 | 0.1397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灵灵、周蒴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