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科移动: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完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保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保险责任
1、公司的保障
(1)上市公司遭受的监管调查保障、民事索赔保障;
(2)上市公司遭受的行政和解、持股行权保障;
(3)上市公司因赔偿请求而发生的公关费用保障。
2、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个人的保障
(1)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遭受的监管调查保障、民事索赔保障;
(2)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遭受的行政和解、持股行权保障;
(3)董监高及其他相关主体因赔偿请求而发生的公关费用保障。
(四)责任保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赔偿限额以保
险公司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费预算:累计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以保险公司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六)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继续采购、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保险费等)。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