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科移动: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汉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新增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使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受益的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李汉兵、吕荣荣、武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李汉兵、吕荣荣、武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