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元科技”或“发行人”)控股股东山东嘉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更名,由原“广东嘉沅投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嘉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沅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03,087,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9%。上述股份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为63,324,400股,其已于2022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股份为10,309,278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20日)起18个月,目前尚未解除限售。因公司以304,455,73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嘉沅实业持有股份相应增加到103,087,150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嘉沅实业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下同)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787,1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8,524,76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4,262,38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
月内进行。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嘉沅实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山东嘉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103,087,150 | 24.19% | IPO前取得:63,324,400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10,309,278股 其他方式取得:29,453,472股 |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的29,453,472股系公司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山东嘉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不超过:12,787,140股 | 不超过:3.00%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262,38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524,760股 | 2023/7/28~2023/10/28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注: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10月12日。
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比例上限保持不变,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公司股东嘉沅实业、董事长廖平元先生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公司不因廖平元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5、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公司/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公司/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减持方式: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信息披露: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5)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6、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缴纳至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本人应上交至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7、如发行人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8、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股东嘉沅实业、董事长廖平元先生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如下:
1、自2022年7月22日我司持有的嘉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至嘉元科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我司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嘉元科技的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新增的股份。
2、若违反上述承诺,因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嘉元科技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负面事项和重大风险。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