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14,835,377.36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5,164,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31号)。
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0,257,49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7,488,427.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9,100,895.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387,532.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515.35万元(不含手续费),2023年半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98.7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5,112.70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959.28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066.0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568.8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22,516.46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959.28 |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2,066.00 |
置换未付的发行费用 | 139.91 |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 100,272.00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 14,840.70 |
手续费支出 | 0.08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1,568.87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 268.87 |
协定存款余额 | 11,300.00 |
注:本专项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明细项加总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243.05万元(不含手续费),2023年半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596.75万元,2023年半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243.7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35,079.80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2,540.97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43.73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5,550.2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337,838.7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540.97 |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243.73 |
置换未付的发行费用 | 6.63 |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 110,143.80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 124,936.00 |
手续费支出 | 0.05 |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05,550.23 |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 850.23 |
协定存款余额 | 104,7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经证监许可[2021]180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发行可转债”)并于2021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公司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承接东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70,257,493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长江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局限于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发行可转债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年2月8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4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上述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已划拨至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8620709688388-000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户 | 余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 | 200702022938888808 | 551,401.9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 741948888885 | 2,123,781.6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 9550888800868838838 | 12,437.0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 | 44050172865109688388 | 644.2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 35050168620709688388-0002 | 461.7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 | 44181001040688888 | 3.02 |
合计 | 2,688,729.6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2、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户 | 余额(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 | 44181001040066895 | 784,496.4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 | 44050172320109668888 | 735,060.8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 2007020429668888893 | 2,555,438.6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 496496185013000156743 | 2,426,394.4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注1) | 44050172320109998888 | 1,759,987.7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 741943886882 | 240,870.26 |
合计 | 8,502,248.28 |
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根据其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因该账户为募集资金总账户,故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分行,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及“附表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3月12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3,000,000.00元。
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包含本数)的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47,000,000.00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在实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期间,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广
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4月延期到2024年6月,同时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将本项目已购置的铜箔表面处理设备调配至江西嘉元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并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作为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表1:
“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2,516.46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515.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23.0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注1) | 115,112.7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75%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2)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白渡)(注4) | — | 46,831.55 | 46,831.55 | 46,831.55 | 12,080.98 | 49,417.61 | 2,586.06 | 105.52 | 2022年12月 | 1342.69 | 不适用 | 否 | |
新型高强极薄锂电铜箔研发及其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注5) | — | 14,087.43 | 14,087.43 | 14,087.43 | 0.00 | 14,325.53 | 238.10 | 101.6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6) | 否 | |
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 | — | 19,441.94 | 19,441.94 | 19,441.94 | 434.37 | 8,961.81 | -10,480.13 | 46.10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 | 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宁德) | 15,664.65 | 14,754.94 | 14,754.94 | 0.00 | 14,756.96 | 2.02 | 100.01 | 2021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7)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注8) | — | 27,974.43 | 26,490.89 | 26,490.89 | 0.00 | 26,727.77 | 236.88 | 100.8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宁德) | — | 923.01 | 923.01 | 0.00 | 923.01 | 0.00 | 100.00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24,000.00 | 122,529.75 | 122,529.75 | 12,515.35 | 115,112.70 | -7,417.07 | 93.9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4月延期到2024年6月。目前,公司正在大力推进雁洋总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公司后期将根据各生产基地实际情况,建设和完善各生产基地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工作。鉴于公司部分生产基地仍处于建设阶段,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预计时间进行延期有利于项目的实施。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4,980.61 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 14,840.70 万元,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完成置换。置换未付的预先投入发行费用为 139.91 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 |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2023年半年度公司未赎回投资产品期初余额0.00万元,期间公司累计购买投资产品的金额74,700.00万元,累计赎回投资产品的金额63,4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赎回的投资产品的金额为11,300.0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923.01万元,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了各项支出。(2)节余铺底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3年4月延期到2024年6月,同时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将本项目已购置的铜箔表面处理设备调配至江西嘉元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并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作为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白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共同投资建设,本报告期内获得的效益是已投产生产线所获得的效益。注5:“新型高强极薄锂电铜箔研发及其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4,325.53万元,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238.10万元资金来源为该专户理财产品与存款利息收入。注6:“新型高强极薄锂电铜箔研发及其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属于研发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测算。注7:“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主要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8: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的投资总额26,490.89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实际投资金额26,727.77万元(不含发行费用),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236.88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附表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37,838.75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243.0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注1) | 235,079.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2)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嘉元科技园新增年产1.6 万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 | — | 86,000.00 | 65,000.00 | 65,000.00 | 9,830.02 | 44,952.74 | -20,047.26 | 69.16 | 2023年2月 | 1,062.27 | 不适用 | 否 |
年产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 | — | 120,000.00 | 96,000.00 | 96,000.00 | 18,659.89 | 66,742.32 | -29,257.68 | 69.52 | 2023年4月 | -498.27 | 不适用 | 否 |
年产3 万吨高精度超薄电子铜箔项目 | — | 84,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830.90 | 12,314.28 | -2,685.72 | 82.10 | 2022年12月 | 1,270.74 | 不适用 | 否 |
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解铜项目 | — | 160,000.00 | 140,041.70 | 140,041.70 | 21,842.23 | 89,271.18 | -50,770.52 | 63.75 | 2024年9月 | -1,243.69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 | 22,201.00 | 21,797.05 | 21,797.05 | 80.00 | 21,799.28 | 2.23 | 100.0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72,201.00 | 337,838.75 | 337,838.75 | 51,243.05 | 235,079.80 | -80,964.13 | 69.58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4,936.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募集资金 35.74 万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此外,存在预先使用自有资金 66,280.65 元用于支付股份登记费用的发行费用未计入需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中,该金额已转入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使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2023年半年度公司未赎回投资产品期初余额35,000.00万元,期间累计购买投资产品的金额369,300.00万元,累计赎回投资产品的金额299,6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赎回的投资产品的金额为104,700.0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在实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期间,使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