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18  嘉元科技(688388)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进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嘉元科技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9号),嘉元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0,257,49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0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7,488,427.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9,100,895.4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387,532.0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66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也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元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