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嘉元科技(688388)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10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10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104)。

4、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10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07)。

5、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及数量

(一)激励对象离职及被选举为监事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被选为公司监事,上述人员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494万股予以作废。本次作废后,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58人调整为150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5.72万股调整为240.226万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即将届满,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归属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将于2023年10月31日届满,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12.0113万股(不含上述离职、被选举为监事人员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5053万股进行作废。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8.326万股不得归属按作废处理;原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168万股不得归属按作废处理。同时,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即将届满,150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属,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011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调整、归属及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嘉元科技已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归属以及作废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嘉元科技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