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2021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以下简称“年产1.5万吨项目”或“该项目”)达到预定全部建成投产的时间进行延期。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0,257,49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7,488,427.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9,100,895.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387,532.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66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项目原预 计达到预 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1 | 高性能锂电铜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326,389.11 | 290,000.00 | 176,000.00 | 124,009.34 | / |
1.1 | 嘉元科技园新增年产1.6万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 | 100,376.56 | 86,000.00 | 65,000.00 | 44,952.74 | 2023年2月 |
1.2 | 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 | 137,199.13 | 120,000.00 | 96,000.00 | 66,742.32 | 2023年4月 |
1.3 | 年产3万吨高精度超薄电子铜箔项目* | 88,813.42 | 84,000.00 | 15,000.00 | 12,314.28 | 2022年12月 |
2 | 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解铜箔项目 | 197,688.46 | 160,000.00 | 140,041.70 | 89,271.18 | 2024年9月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2,201.00 | 22,201.00 | 21,797.05 | 21,799.28 | 不适用 |
合计 | 546,278.57 | 472,201.00 | 337,838.75 | 235,079.80 | / |
*注:本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用于二期年产1.5万吨项目建设。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嘉元”)作为实施主体,原计划于2023年4月全部建成投产。
公司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建设,截至2023年6月30日,年产1.5万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已达到69.52%,该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已完工,部分生产线已于2023年2月20日正式试产(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部分生产线进入试生产阶段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4))。
2023年年初始起,铜箔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加工费出现下降,同时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行业周期影响,导致锂电铜箔行业的产品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此外,公司订购的部分项目生产设备未能在原计划全部建成投产的时间内到货,导致项目完全达产时间有所延长。公司根据目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
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 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 | 2023年4月 | 2024年12月 |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宁德嘉元年产1.5万吨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由于在项目后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项目达到预定全部建成投产的时间进行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变更。该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变更,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该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