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5-22  嘉元科技(688388)公司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30日

股东大会须知为保障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

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

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会议期间不提供任何礼品、纪念品。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召集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廖平元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逐项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会议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审议《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紧抓新能源与先进制造产业领域快速发展机遇,公司基于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布局的考虑,通过整合各方所在领域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助力公司寻找业内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企业进行投资,以巩固行业地位。同时,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盈利能力,公司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助力产业发展,拟与廖平元先生、邵建新先生、淮安经开嘉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淮安嘉立”)共同投资设立淮安经开嘉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由淮安嘉立担任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投资于新能源与先进制造产业领域。本次拟投资设立的投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4,8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60.8108%。

一、基金合伙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名称:淮安经开嘉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号:尚未备案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春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2月18日

注册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誉路5号2幢701室

主要股东:深圳前海春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80%份额,邵建新持有10%份额,叶国辉持有10%份额。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淮安嘉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情况

1、廖平元先生

廖平元: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曾任梅州市梅县区金象铜箔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庆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欣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广东嘉元云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嘉元(深圳)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东嘉元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山东嘉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沅实业”)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广州嘉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廖平元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李建国先生姐姐的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次事项公告披露日,廖平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嘉沅实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1,270,243股;嘉沅实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存在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无偿担保的情况,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2、邵建新先生

邵建新: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现任深圳市云顶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中机新材料研究院(郑州)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次事项公告披露日,邵建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人情况说明

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廖平元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也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未来公司可能派驻董监高人员任合伙企业投委会委员的情形不包含在内)。

二、拟投资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名称:淮安经开嘉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淮安经开嘉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深圳前海春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经济开发区富誉路5号2幢701室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本基金存续期限共五年,其中自合伙企业交割日起至交割日的第三周年日为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期,项目投资期届满之日起共计二个周年日为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退出期。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投资运营情况自主决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完成提前解散的相应程序。同时,退出期届满后根据合伙企业经营需求、经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独立判断,可将退出期延长两次,每次延长一年,并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展期期间不收取管理费。合伙人拟认缴情况: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类型出资方式拟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拟认缴出资比例
淮安经开嘉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现金300.002.0270%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现金9,000.0060.8108%
廖平元有限合伙人现金4,500.0030.4054%
邵建新有限合伙人现金1,000.006.7568%
合计14,800.00100%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并由三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组成,决定本合伙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名、管理人深圳前海春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1名、另聘请1名专家顾问作为委员,投资决策需2名以上(包括2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才可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不从本合伙企业领取报酬。

投资决策会议作为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投资方案、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

(2)审议各拟投资标的的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建议书;

(3)审议合伙企业的投资标的及审定投资方案;

(4)对合伙企业已投资标的的监管和投资运作情况进行监管;

(5)审议合伙企业对已投资标的的投资变现或处置方案;

(6)关于委派或变更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的事项进行研究并审议;

(7)对其他影响合伙企业发展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研究并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有关议题作出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即每名委员享有一个相同的表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上述依法行使职权应当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得通过。

2、管理费

自交割日起至合伙企业解散日,就每一合伙人,除非经管理人另行减免,合伙企业应按下列方式计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各方同意,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由合伙企业支付,由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在其各自的实缴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按所有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之和的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内,合伙企业按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中已用于项目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本金的2%/年支付管理费,由管理人按季度核算,按年度收取。第一年管理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计提,计至当年12月31日,在合伙企业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产品备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开始于每年1月31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支付当年全年管理费。

3、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指下列收入在扣除为支付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包括已经发生的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进行合理的预留)而言适当的金额后可供分配部分:

(1)合伙企业从其处置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其在被投资企业中的股权或其他权益)获得的收入;

(2)合伙企业从其投资运营活动获得的分红、股息、利息、其他类似的现金收入;

(3)普通合伙人确定不再进行投资或用于其它目的并可返还给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以下简称“未使用出资额”);

(4)临时投资收入;

(5)违约金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现金收入。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按下述原则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原则上应在取得可分配收入后的九十日内分配可分配收入,但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保留必要的款项用于支付已发生的费用和开支或未来的费用和开支。

对于可分配收入应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届时的实缴比例进行分配,且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首先,实缴出资返还。按实缴出资比例返还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

(2)返还全体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后,可分配收入还有剩余的,按照6%/年(单利)向全体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门槛收益的计算公式为:合伙人从实际出资到账日到首次分配时点止的天数/365*6%*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合伙人分期出资的,分别计算各期出资的门槛收益并加计汇总。

(3)可分配收入还有剩余的,由普通合伙人收取追赶收益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取的金额达到全体投资人分配的门槛收益总金额*20%止。

(4)可分配收入还有剩余的,其中80%按合伙人实缴投资比例进行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淮安经开嘉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未使用出资额将根据各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中实际未被使用的金额向相应的合伙人进行分配(如有)。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届满前,合伙企业的分配通常以现金进行,但在符合适用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亦可以分配可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或其他非现金资产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分配。合伙企业解散后,可以以流通性受限的证券或其他合伙企业资产进行分配。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有限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取得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或其他用途。非现金资产分配:在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以现金方式变现、在现实可行的情况下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普通合伙人可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完成之日前五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其他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将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或由普通合伙人选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相关费用计入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各合伙人同意,对投资项目或合伙企业持有的其他证券的公允市场价值的认定应当以前述方式进行。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行业、投资地域、投资阶段、投资集中度、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方式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新能源与先进制造产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复合集流体设备、新材料、储能、光伏、氢能源、先进制造技术、固废危废处置、控碳减碳等细分领域及其他相关战略新兴产业等行业的未上市企业。

合伙企业的投资地域为全国范围内投资。

合伙企业的投资阶段以成长期项目为主,适当配置早期和后期项目。

合伙企业的投资集中为单一标的投资额不高于基金财产80%。

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通过增资或以股权受让等方式向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以取得被投资企业相应比例的股权。

2、投资限制

本基金为创业投资基金,仅投资非证券类未上市/挂牌公司股权,除合伙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进行股票减持外,不从事证券交易。合伙企业不得从事在证券交易市场买卖流通股等短期套利或投机的交易行为。为免疑义,前述交易行为不包括合伙企业从其所投资项目退出时进行的证券交易、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各区域性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的股权进行投资证券交易行为。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使其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房地产企业或房地产项目。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行或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举债或向第三方提供担保。合伙企业不得从事适用法律或有管辖权的监管部门禁止合伙企业从事的其他投资行为。

三、本次投资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利用投资基金平台,加快公司在新能源、先进制造产业等领域的产业布局,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联系,为公司在战略层面上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项目储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未来价值,同时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公司与关联人共同认购合伙企业份额,交易各方均按照认缴出资比例以1元/认缴出资额的出资价格,以现金方式出资。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合伙企业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预计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可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截至本次事项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合伙企业现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议案二:

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公司将与公司关联方产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基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预计公司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年初至2024年4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委托关联人提供加工服务常宁市隆源铜业有限公司1,940.77100.00862.561,080.64100.00本次预计金额是根据公司上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进行预估的,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
合计/1,940.77/862.561,080.64//

注:

(1)以上金额为含税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3)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南嘉元隆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隆源”)与关联方常宁市隆源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源铜业”)在2023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2、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

因嘉元隆源正常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内嘉元隆源委托隆源铜业提供加工服务的费用为1,080.64万元(含税,下同),较公司已审议的预计额度864万元超出216.64万元;2023年内嘉元隆源向隆源铜业销售铜线的金额为600.12万元;2024年1-4月嘉元隆源委托隆源铜业提供加工服务的费用为862.56万元,合计金额为1,679.32万元。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上述本次事项公告日前与隆源铜业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结合本年度预计一并予以追加补充确认。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前次)预计金额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委托关联人提供加工服务常宁市隆源铜业有限公司864.001,080.64本年度公司开展的新业务所致

注:上述金额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常宁市隆源铜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82MA4PBYKQXU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和平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1日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宜阳工业走廊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罗军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27,816.64
净资产4,842.21
项目2023年1-12月
营业收入74,907.41
净利润1,246.47

隆源铜业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湖南省新材料企业等称号。

(二)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元(深圳)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创公司”)与自然人罗军合资设立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南嘉元隆源科技有限公司,嘉元隆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嘉元科创公司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罗军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隆源铜业由自然人罗军控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5.1条第(十五)项,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将自然人罗军及其控制的隆源铜业认定为关联方,并将嘉元隆源与隆源铜业之间发生的经营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隆源铜业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均签署交易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双方不存在交易纠纷。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孙公司嘉元隆源委托关联人隆源铜业提供铜丝加工服务,根据市场情况结合实际生产成本,预计2024年度嘉元隆源与隆源铜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940.77万元。嘉元隆源与关联人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情况

隆源铜业、隆源科技均由罗军控制,公司与隆源铜业、隆源科技的关联交易视作为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于2023年发生的主要交易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发生额
隆源铜业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铜丝产品成品及用于生产铜丝的原材料3,686.20
隆源铜业公司2023年度委托关联人提供加工服务1,080.64
隆源铜业公司向关联人销售铜线600.12
隆源科技公司2023年度向关联人租赁车辆、仓库、办公楼28.49
合计5,395.45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于2023年发生的交易金额为5,395.45万元,因公司预计2024年与隆源铜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40.77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合计为7,336.21万元,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故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能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影响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相关定价未发现严重偏离公允价值的异常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与关联方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