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9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大华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公开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大华进行了沟通说明,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 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首席合伙人:张晓荣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8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5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7.06亿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家上会审计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如下: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9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一项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该案件,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多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敏,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3年开始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曙萍,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上会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6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1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2024年公司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2023年公司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费用增加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一年;上年度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否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不存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华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公开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会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变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