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3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普门科技(688389)公司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基于2022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

体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执行水平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董事、监事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执行水平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方案。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并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同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相符,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该调整仅涉及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事项。

九、《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实强尹 伟蔡翘梧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