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普门科技(688389)公司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能

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后,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