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9-02  普门科技(688389)公司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一. 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二.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三.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

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

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

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四.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六.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

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

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七.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八.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九.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十.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十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十二.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十三.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十四.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44)。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时 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地 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彰化路2号普门科技一号楼一楼会议室召集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 持:董事长刘先成先生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订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议案已经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特制定《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

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登记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由于深圳普门科技总部大厦项目(深圳龙华)目前已进入主体验收及装修阶段,预计于2023年12月正式投入使用,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增加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科学仪器的技术开发和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药物检测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科学仪器的技术开发和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药物检测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其他专用仪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
备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备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餐饮服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已经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