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3  普门科技(688389)公司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9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先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824,462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先成先生、胡明龙先生、曾映先生、王红女士、项磊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先成先生、胡明龙先生、曾映先生、王红女士、项磊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