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威”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固德威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固德威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固德威业务情况,对固德威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固德威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本持续督导期间,固德威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固德威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
序号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固德威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管理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固德威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固德威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固德威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固德威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固德威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固德威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固德威未发生该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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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本持续督导期间,固德威不存在前述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电池、智能数据采集器等新能源电力电源设备。随着新能源在全球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以及能源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行业呈现技术综合性强、更新快、研发投入高、技术竞争加剧等特点。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储能逆变器作为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需要根据光伏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同时公司亦需要根据能源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积极储备能源服务、能源管理、能源存储、智能微网、硬件互联等能源互联网领域的相关技术。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21,403.32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5.61%。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实现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未能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研发失败,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转换效率、功率密度等技术指标落后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
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同时如果光伏逆变器在转换效率等方面出现性能更好且成本更低的革命性技术路线,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公司可能面临丧失技术优势而被市场淘汰,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产品销往荷兰、波兰、西班牙、南非、印度、澳大利亚、巴西、墨西哥、土耳其、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上述国家和地区中,曾存在欧盟、印度、土耳其等部分国家和地区针对中国出口的光伏组件(未直接针对光伏逆变器)等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情形。美国“301调查”的征税对象包括光伏逆变器,而美国为仅次于中国的全球第二大光伏市场,市场空间巨大。除贸易政策外,公司境外销售亦受到各国市场环境、法律环境、政治环境、监管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及其变动的影响。欧盟于2022年9月14日公布了《欧盟市场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的提案,禁止在欧盟市场上流通“强迫劳动产品”以限制中国光伏产品销售,又于2023年3月16日公布《净零工业法案(Net-ZeroIndustryAct)》的提案,限制来自单一第三方国家的战略原材料消费量比例不得超过65%,若相关提案能最终落地,将不利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
未来如果公司境外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就光伏逆变器等产品发起贸易摩擦和争端,或者因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出台不利于公司产品的进出口的相关贸易及关税政策,或者公司在国际贸易中不能充分掌握和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将会对公司的境外业务开拓和境外市场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光伏逆变器属于充分竞争的市场,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华为、阳光电源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的产品系列,自2014年开始稳居光伏逆变器行业前两名,市场占有率较高,且呈上升趋势。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为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目前还主要面向家庭户用和工商业领域,同行业可比公司阳光电源、SMA等由于技术及产品类型更加全面,产品不仅包括组串式逆变器,亦包括集中式逆变器,华为组串式逆变器功率较大、覆盖范围较广,华为、阳光电源、SMA等同行业公司客户群体不仅包括家庭户用和工商业领域,亦包括大型地面电站。相比上述企业而言,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销售规模相对较小。
此外,受国内外假期等综合影响,公司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公司的经营业绩在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因此经营指标及财务数据面临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不宜以季度数据简单推算公司全年经营业绩。
(三)行业风险
(1)原材料波动风险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材料主要为IGBT元器件、IC半导体,近年来,随着5G手机和电动汽车的快速增长,让芯片的需求大增,产能无法匹配需求;还有一些芯片的采购方不断大幅地增加芯片库存,导致市场上芯片极度紧缺。且IGBT元器件国内生产商较少,与进口部件相比,产品稳定性、技术指标存在一定差异。目前,国产IGBT元器件、IC半导体的性能稳定性及相关技术指标未能完全满足公司产品的技术要求,预计短期内不能完全实现进口替代。若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IGBT元器件、IC半导体供应不足,或供应商销售策略和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该类原材料采购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另外,如果未来电子元器件、机构件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则面临着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引发的公司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2)政策风险
光伏的电力属性,决定了其受到国家较强力度的规划和宏观调控,并且由于光伏发电前期成本较高,与脱硫煤发电相比不具有经济性,国家为鼓励清洁能源的发展,制定了不同程度的补贴扶持政策,以推动光伏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光伏产业政策、政府补贴的范围、金额、期限等随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社会经济水平和财政政策等变化而变化。2018年中国推出光伏“531”新政,降低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和电价的补贴标准,国内光伏市场需求迅速萎缩,给产业链各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光伏发电已正式迈入平价上网时代,光伏行业的市场化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推动。光伏行业平价上网
的政策对公司经营模式的影响较小,但基于补贴的减少或取消,可能影响光伏发电总体装机规模,进而加剧国内市场竞争,导致公司境内产品销售数量、销售价格、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1年5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1年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5亿元总补贴额。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好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函》,对2021年纳入当年中央财政补贴规模的新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其全发电量补贴标准按每千瓦时0.03元执行。未来如果政府对光伏发电的补贴减少,可能会影响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并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于2016年11月、2019年11月、2022年11月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实际执行税率为15%。如果未来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公司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不能顺利续期,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自于光伏逆变器、储能电池产品的出口,境外收入金额逐年上升,2023年上半年境外收入占比达75.24%。我国对出口商品实行国际通行的退税制度,公司产品目前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增值税免抵退税额并不直接影响企业损益,但其中不予抵扣部分会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而增加企业的营业成本。因此,如果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将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成本,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逐步恢复,国际贸易环境整体较为稳定,国内政策和产品环境良好,但我国仍然面临较为复杂的国际形势,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局部地区冲突时有发生,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
总体而言,金融危机、贸易摩擦、地区冲突等外部环境变化未对公司造成持
续或重大不利影响,但经济全球化趋势加深,特殊外部环境等类似“黑天鹅事件”若在全球范围爆发,仍不免对企业和个人产生影响,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维护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外部环境的不利变化也将导致公司客户拓展受阻、原材料和运费成本上升,进而一定程度削弱盈利能力。
(五)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持续督导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机构件、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连接器,从目前的行业情况看,全球市场的“缺芯”情况尚未得到有效缓解,目前IGBT等价格仍在高位运行,同时,如果在未来经营中,公司成本控制能力下降,或业务构成、经营模式发生较大变化,或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将出现下降的风险。
(2)外汇风险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等外币的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境外经营等有关,由于美元等外币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本公司管理层密切监视外币汇率波动,以控制外币资产与负债的持有金额。
当前,国际环境异常复杂多变,随着公司不断拓展国际市场,公司国际业务收入所占比重不断提升,由于境外业务主要以欧元、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公司将面临国际贸易过程中的汇率波动风险。
(六)其他风险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包括保护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由于专利申请的过程需要较长的等待时间和持续的高额投入,若公司处于申请状态的自有知识产权受到第三方侵权,则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会遭受不利影响。近年来鉴于行业内竞争日趋激烈,若公司未能有效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免受他人侵犯,或因疏漏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将可能面临知识产权诉讼或纠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此外,由于各国政治、法律、经济体系等不同,市场环境因素较为复杂,导致公司无法完全消除潜在国际知识产权
纠纷风险。若未来公司因恶意诉讼、知识产权理解偏差、竞争对手竞争策略等原因引发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自身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公司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814,199,531.81 | 1,452,405,069.72 | 162.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40,759,455.48 | 54,620,046.07 | 1,25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42,830,286.88 | 47,883,264.81 | 1,451.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6,009,275.58 | -34,694,718.96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36,992,433.93 | 2,257,494,205.68 | 25.67 |
总资产 | 7,061,224,248.46 | 5,798,746,253.67 | 21.7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4.29 | 0.32 | 1,240.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4.26 | 0.32 | 1,231.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4.31 | 0.28 | 1,439.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00 | 3.22 | 增加24.7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08 | 2.82 | 增加25.2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61 | 10.53 | 减少4.92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持续督导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2.61%,主要受益于光伏行业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持续拓展境内外光伏市场,逆变器、电池和户用系统的销量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持续督导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1,256.20%、1,451.34%,主要系公司收入大幅增加,同时随着研发持续投入、产品技术创新、规模经济效应、汇兑收益等综合因素影响,使得成本费用率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所致。
持续督导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主要系持续督导期内销售收款增加额大幅高于采购付款增加额所致。
持续督导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1,240.63%、1,231.25%、1,439.29%,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上升所致。
持续督导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24.78、25.26个百分点,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上升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及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方面的投入及研发队伍的建设,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一体化为辅的模式持续为企业发展输入源动力,积累了雄厚的技术沉淀、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在业内已经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优势。研发技术涵盖电力电子、新能源控制、能量管理、储能变换、海量数据采集存储和应用等领域,能够提供完整的新能源电力电源设备及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对于客户需求的深度分析和挖掘不仅使得公司产品更贴近市场,还保证了公司产品研发的前瞻性和连续性。目前,公司产品通过了多项国际权威认证与测试,包括T?V莱茵、SAA、CGC、T?V南德、BV、CQC认证等。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企业、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承担单位、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设站企业。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并网逆变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苏州市光伏并网逆变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荣获苏州高新区2022年度优秀科技企业研发机构。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技术人才队伍,截至持续督导期末,公司拥有已授权知识产权333项,其中发明专利64项、实用新型专利183项、外观设计专利47项,软件著作权31项,其他类知识产权8项。雄厚的技术实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市场及品牌优势
公司长期以来坚持开辟海外市场作为重要的战略布局方向,且始终秉持着“国内与国际市场共同发展”的全球化布局,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作为国内最早进入国际市场的逆变器企业之一,公司已经在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荷兰、比利时、土耳其、墨西哥、巴西、波兰、南非、美国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品牌是企业的软实力,更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快速的售后服务,经过多年不断市场开拓,获得业内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且仍在持续提升。公司先后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苏州市名牌产品”、连续六年蝉联“莱茵T?V质胜中国优胜奖”等多项荣誉和资质。公司产品凭借超低故障率和稳定的产品质量连续多年荣获IHS“全球十大组串式逆变器品牌”和“中国十大户用光伏逆变器品牌”,“DSS户用系列逆变器”荣获德国红点设计奖,在光伏新能源领域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荣获了国能能源研究院颁发的“2022中国储能行业年度储能系统十大品牌”、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颁发的“2022年智能光伏应用示范企业”、CESC中国国际储能大会颁发的“2023储能行业十佳品牌、十佳PCS供应商”等荣誉。未来,公司将持续开展品牌建设战略,以巩固品牌优势。
(三)完善的营销及服务体系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全球化布局进一步加速,已大规模销往全球多个国家
和地区,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境内营销业务以区域为单位划分各个营销大区,每个区均设有不同数量的营销代表和技术支持人员,便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服务,覆盖全国主流的新能源企业。境外营销以洲为单位,在欧洲、澳洲、亚洲、美洲和非洲等主流市场建立了稳定的业务渠道,公司在韩国、德国、英国、澳洲、荷兰、美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波兰等地成立了子公司,以持续提升市场开拓、营销和服务的能力,在此过程中公司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公司结合各个市场相关产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以及市场开拓和服务的需要,在意大利、巴西、墨西哥、印度等国家和市场设置了本地服务点,为客户提供当地服务热线支持、总部技术支持、研发技术支持、培训支持等四级支持,专业技术工程师常年驻点,为客户提供从产品咨询、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售后等一站式服务。
(四)产品及质量控制
公司产品系列齐全,能够充分满足户用、工商业以及大型电站等不同场景的需求。组串式光伏并网逆变器涵盖0.7kW~350kW功率范围,全面满足各种类型光伏组件和电网并网要求,稳定高效运行于高温、高海拔、风沙、盐雾、低温等各种自然环境。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新能源电源逆变、储能变换、能量管理等领域的相关技术,提供单机功率3kW~100kW的光伏储能逆变器,并提供微电网、工商业储能等系列解决方案。公司针对工商业电站和地面电站数据采集和监控需求而设计、开发了智能数据采集器,可为工商业光伏储能的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系统监测和管理服务。
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涵盖设计质量、管理质量、供应链质量、服务质量、运行产品数据及寿命管理质量等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目前,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测试团队,建立了与国际先进企业标准一致的测试规程和流程体系,以及独立于研发的第三方品质保证体系。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集中将重大问题解决在研发和中试阶段,有效避免了在生产阶段质量问题的出现。
(五)人才优势及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可再生能源领域属于国家重点鼓励支持发展的领域,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对行业发展认识深刻,能够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核心团队成员具有电力电子、新能源控制、储能技术、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的技术、营销、采购知识储备,且大部分成员从公司创立初期即在公司服务,具有可再生能源领域、智能微网及能源互联网行业丰富的技术、市场及管理工作经验,使得公司的技术研发及经营战略得以紧跟行业发展方向。同时,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规划,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吸引了大量的各类技术研发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公司管理层、中层管理干部及核心技术人员大多持有公司股份,人员结构较为稳定,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在光伏领域拥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对行业发展认识深刻,能够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保持稳定。核心管理团队始终秉承着务实肯干的作风,凭借对光伏行业的深刻理解和市场需求的准确把握,在全球市场进行业务布局,具有丰富的市场、技术和管理经验。专业的管理团队的优势有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并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六)文化引领
在公司发展的关键阶段,愿景、使命、价值观作为企业运营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承担着对内形成凝聚力、向心力和约束力,对外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是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公司的愿景是“开创智慧能源新时代”;使命是“我们坚定地要成为推动全球能源变革的主要力量,为地球、为人类、为子孙后代创建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守护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价值观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长期坚持艰苦奋斗!坚信专注的力量,坚信长期的力量。求真、务实、专业、做靠谱的人,做靠谱的事。聪明、乐观、皮实、自省、自律。尊重、协作、分享。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持续督导期内,研发投入总额为21,403.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00%。截至2023年6月30日,研发人员1,069人,较上年同期728人增长46.84%,研发人员大幅增加及股权激励导致研发人员薪酬、股份支付金额大幅增加。此外,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公司各类产品的技术创新和更新迭代,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1-6月研发投入总额产生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截至持续督导期末,公司拥有已授权知识产权333项,其中发明专利64项、实用新型专利183项、外观设计专利47项,软件著作权31项,其他类知识产权8项。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新增已授权知识产权80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59项、外观设计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1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6号)文件核准,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3元,共募集资金834,460,000.00元,扣除应付发行费用59,392,118.3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067,881.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10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8,852,322.32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
目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2年9月24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存储方式 | 余额 |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 | 75010122001355563 | 活期存款 | 12,239,150.01 |
苏州银行狮山路支行 | 51266200000875 | 活期存款 | 495.10 |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新区支行 | 512904523610102 | 活期存款 | 332,299.24 |
中国农业银行苏州科技城支行 | 10548901040011296 | 活期存款 | 870.80 |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注1] | 75010122001657586 | 通知存款 | 30,000,000.00 |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注1] | 75010122001808444 | 通知存款 | 13,000,000.00 |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注1] | 75010122001875828 | 结构性存款 | 117,000,000.00 |
合计 | 172,572,815.15 |
注1:宁波银行苏州分行75010122001657586通知存款账户、75010122001808444通知存款账户、75010122001875828结构性存款账户均系75010122001355563活期存款。账户的子账户,到期后将转回母账户。
(二)募集资金合规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前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苏州科技城支行、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苏州银行狮山路支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后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过程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固德威电源科技(广德)有限公司与前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苏州科技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葛其明谢望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