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威: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提
议回购股份的公告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在经营管理层面上,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在资本市场层面上,公司承诺一定期限不减持,并用业绩的成长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在投资者管理层面上,通过举办股东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增进交流互信。
同时,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敏先生《关于提议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黄敏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敏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月30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敏先生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优秀人才及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总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黄敏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黄敏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直接增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黄敏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