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了解,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0.6亿元,均系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不存在逾期担保。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相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凌云、戚正伟、王志华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