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成超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骄成超声(68839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七: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4议案八: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5议案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7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18

听取报告: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

附件一: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1

附件二: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6

附件三: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9

附件四: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请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 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 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八、 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 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 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30日14:00

(二)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宏建先生

(五)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5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与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0.0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6、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0.07、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8、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9、审议《关于修订<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六)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八)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 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会议结束。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地履行了监事会监督职能,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监事会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三。

本议案己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770,351.9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1,783,509.42元。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0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32,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4,80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执行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本议案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己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的标准执行。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任职岗位、责任、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四、 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上述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本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议案八: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1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1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162,827,815.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6,362,184.31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871,608,784.31元。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6,1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议案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等事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配套落实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并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上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修订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治理制度已经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及相关制度。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听取报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四。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一: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出发,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2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公司坚持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紧抓行业发展机遇,积极进行市场开拓,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248.9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0.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77.0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379.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6.36%。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结构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二、 2022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2年3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批准报出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4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22年5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1-3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2年7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议案》。
2022年8月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1-6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2022年10月1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2年10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2年12月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 股东大会召开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2年3月25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依法应出具独立意见的事项,均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出具了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露的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信息。

(六)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2年,公司积极开展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专线、特定对象调研及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进展的了解,建立了良好的投资者互动机制。

三、 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 坚持公司发展战略,促进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继续坚持依靠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发展,坚持“诚信立足、创新致远、互利共赢、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立足于目前在研发创新、质量管理等方面优势,依托于公司的超声波技术平台,推动我国超声波技术应用和超声波设备制造业未来发展。公司将通过提升公司产能、加强市场开拓、团队建设及管理提升等,同时围绕核心技术、生产工艺开展持续创新,进一步拓宽应用领域和市场。公司将把握新能源行业迅速发展带来的超声波设备需求扩张的机会,巩固轮胎领域市场地位,进一步发展超声波点焊、滚焊、复合材料焊接技术,将超声波应用拓展至线束、半导体、无纺布、喷涂和医疗等领域,完善公司产品线,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

(二) 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公司将依托超声波技术平台,持续拓展新行业和新应用领域,争取能够覆盖更多的产品品类、占领超声波应用更多细分市场,保障公司长期发展。同时公司会积极推进募投项目“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争取尽快释放产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

(三)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赋能公司未来发展

公司将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一系列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培训、薪酬、绩效和激励机制,通过外部人才引进和内部人才培养提升,构建专业的人才队伍。同时继续加大研发、营销、管理等重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公司将结合长期战略规划及中短期发展需要对优秀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

(四) 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实现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五) 加强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加强与投资者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23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加强内部审计与控制,强化规范化运作,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有效执行落实;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做好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将积极优化治理架构,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二: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地履行了监事会监督职能,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2年3月4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年4月15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22年5月16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1-3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2年7月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议案》。
2022年8月4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1-6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2年10月13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22年10月28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重大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未发生达

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三: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 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2,248.9437,063.2840.97
净利润10,961.817,282.735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77.046,925.1659.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79.016,144.9336.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4.17-3,056.85113.22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总资产214,309.8463,157.45239.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5,230.7334,123.11413.53
股本8,200.006,150.0033.33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61.2137.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661.2137.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1.261.0717.76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3731.30减少15.9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327.77减少16.1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4.2612.35增长1.91个百分点

二、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一) 资产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货币资金95,927.8010,131.45846.83
交易性金融资产56,332.315,091.911,006.31
应收款项融资3,286.892,515.0430.69
预付款项680.621,457.40-53.30
其他应收款208.85154.9334.81
存货25,865.0918,704.9838.28
合同资产2,170.04771.95181.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77.898.503,169.19
其他流动资产370.43728.26-49.14
固定资产4,155.712,733.4652.03
无形资产1,973.771,289.9353.0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流动资产为203,210.5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63.62%,总资产为214,309.8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39.33%。主要项目变动的原因如下:

1、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846.83%,主要系公司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数增加1,006.31%,主要系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截至期末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金额较大所致。

3、 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数增加30.69%,主要系报告期末客户回款中符合“6+9”银行开具的票据增加所致。

4、 预付款项较年初数减少53.30%,主要系期末未达到结算条件的预付款

项金额减少所致。

5、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数增加34.81%,主要系报告期销售规模增长,支付客户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6、 存货较年初数增加38.28%,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扩大,相应增加存货所致。

7、 合同资产较年初数增加181.11%,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相应合同资产增加所致。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数增加3,169.19%,主要系本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

9、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数减少49.14%,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销售税额增加,待抵扣进项税相应减少所致。

10、 固定资产较年初数增加52.03%,主要系本报告期募投建设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11、 无形资产较年初数增加53.01%,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特许权使用费及多套计算机软件所致。

(二) 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短期借款13,512.71750.881,699.58
应付票据1,445.112,064.98-30.02
应付账款4,923.617,530.02-34.61
应付职工薪酬2,751.301,798.6852.96
其他应付款292.45142.30105.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97.42352.0141.31
其他流动负债1,628.492,427.99-32.93
预计负债393.04253.5655.01
递延所得税负债17.9013.0437.29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38,879.30万元,比2021年末增长35.38%,其中流动负债为37,109.05万元,比2021年末增长35.91%;非流动

负债为1,770.25万元,比2021年末增长25.18%。主要项目变动的原因如下:

1、 短期借款较年初数增加1,699.58%,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短期保证和信用借款金额较多所致。

2、 应付票据较年初数减少30.02%,主要系本报告期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3、 应付账款较年初数减少34.61%,主要系本报告期期末未达到结算条件的应付账款金额减少所致。

4、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数增加52.96%,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规模增长,职工人数增加所致。

5、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数增加105.52%,主要系本报告期未付费用增加所致。

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数增加41.31%,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厂房租赁,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相应增加所致。

7、 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数减少32.93%,主要系本报告期已背书未到期的非6+9银行票据减少所致。

8、 预计负债较年初数增长55.01%,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增加导致预计售后费用增加所致。

9、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数增长37.2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所致。

(三) 所有者权益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股本8,200.006,150.0033.33
资本公积149,784.5321,803.95586.96
盈余公积1,575.37600.42162.38
未分配利润15,670.835,568.74181.41
少数股东权益199.82315.04-36.5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75,430.54万元,比2021年末增长409.41%。主要项目变动的原因如下:

1、 股本较年初数增加33.33%,主要系2022年9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股本增加2,050.00万元所致。

2、 资本公积较年初数增加586.9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3、 盈余公积较年初数增长162.38%,主要系本报告期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所致。

4、 未分配利润较年初数增长181.41%,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增长所致。

5、 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数减少36.57%,主要系本报告期非全资子公司利润减少所致。

(四) 经营情况分析

1、 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2,248.9437,063.2840.97
利润总额11,864.478,163.7945.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77.046,925.1659.95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2,248.9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97%,主要系受益于国内新能源电池行业设备需求的不断增加,销售订单持续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45.33%、59.9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2、 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成本42,303.3129,096.4645.39
营业成本25,047.1018,847.2732.90
税金及附加204.33382.37-46.56
销售费用5,637.972,708.73108.14
管理费用4,175.462,484.5368.06
研发费用7,453.234,578.0362.80
财务费用-214.7895.52-324.85
其他收益2,767.87844.02227.94
投资收益231.26138.1267.4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9.3186.9137.2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54.48-314.50171.69
资产处置收益0.17-0.31154.84

1、营业成本较上期数增加32.9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及产销量提升,营业成本随之增加所致。

2、税金及附加较上期数减少46.56%,主要是本报告期应交增值税金额减少,相应附加税金额减少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期数增加108.14%,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增长,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较上期数增加68.06%,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职工人数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长,以及人才招聘费用等中介机构费用增长所致。

5、研发费用较上期数增加62.80%,主要系本报告期为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6、财务费用较上期数减少324.85%,主要系本报告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7、其他收益较上期数增加227.94%,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大幅增长所致。

8、投资收益较上期数增加67.43%,主要系本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期数增加37.28%,主要系本报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数增加171.69%,主要系本报告期存货增加所致。

11、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数增加154.84%,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资产较上期

增加所致。

(五) 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增减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4.17-3,056.853,461.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272.66-5,016.26-50,256.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1,122.2612,887.02128,235.2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数增加3,461.02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加大货款的催收力度,本期应收账款回款良好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50,256.40万元,主要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等投资,使得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28,235.24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特此报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四: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少劼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6年8月至2000年10月担任镇江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会计;2000年10月至2002年8月担任江苏诚又信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8月至2006年3月担任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3月至2015年4月担任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5年4月至2021年8月任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南京卓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晓伟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研究员。2011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工学院博士后;2014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2020年6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员;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

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任何关于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年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王少劼8801
杨晓伟8801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我们按照规定出席了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充分了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相应的独立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召集或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公司科学治理水平。

(三)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通过现场、通讯等多种方式与管理层及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我们还通过电话沟通、现场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IPO项目进展情况等,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在我们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与我们保持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的情形。

(五)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我们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适用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

项。

(八)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能履行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况。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做出相应的决策,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个专门委员会在2022年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 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十四)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

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重要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其他文件,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秉承诚信、谨慎、勤勉的态度,进一步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同时,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及更好地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少劼、杨晓伟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