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成超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0  骄成超声(688392)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成超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50万股,并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2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44.7348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455.2652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0名,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05,98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75%,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9,373,94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88%,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9名。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共计21,379,93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18.62%,现该部分限售股的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9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2,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000,000元,转增32,800,00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14,800,000股。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股东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鉴霖企管”)、张伟奇、桑传刚、王宇佳、艾明华、王德军、梁江聪、吴晓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段忠福、邵华、陆军、殷万武、孙凯、赵杰伟、石新华、孙稳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段忠福、邵华、陆军、殷万武、孙凯、

赵杰伟、石新华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段忠福、孙凯、赵杰伟、石新华进一步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5、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殷万武、石新华、孙稳进一步承诺: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累积计算使用,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鉴霖企管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限售规定。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减持计划,并在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二)富诚海富通骄成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关于上市流通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和战略配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1,379,930股

1、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005,986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9,373,944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7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注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16,3648.46%8,596,3221,120,042
2张伟奇4,200,0003.66%4,200,0000
3邵华3,330,3392.90%3,330,3390
4桑传刚1,120,0000.98%1,120,0000
5王宇佳700,0000.61%700,0000
6艾明华605,6150.53%605,6150
7王德军420,0000.37%420,0000
8梁江聪280,0000.24%280,0000
9吴晓妹121,6680.11%121,6680
10富诚海富通骄成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05,9861.75%2,005,9860
合计22,499,97219.60%21,379,9301,120,042

注1: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剩余限售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宏建的关联人陆建峰、王文、隋旭升所合计持有,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注2: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19,373,94412
2战略配售股2,005,98612
合计21,379,93012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骄成超声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骄成超声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骄成超声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晓伟盛 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