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成超声: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段忠福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孙凯先生,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石新华先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4年1月23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段忠福先生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孙凯先生、石新华先生每人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截至2024年3月11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7,3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848%,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21.0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增持主体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段忠福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孙凯先生,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石新华先生。
(二)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段忠福先生、孙凯先生、石新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8%、0.37%、0.94%。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3月11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7,3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848%,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21.09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次计划拟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各增持主体的增持金额均已超过各自增持计划中的增持金额区间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已增持金额(万元) | 已增持数量(股) | 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本次增持后 |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
段忠福 | 董事、副总经理 | 100.74 | 20,012 | 0.0174% | 20,012 | 0.0174% |
孙 凯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219.35 | 38,961 | 0.0339% | 38,961 | 0.0339% |
石新华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01.00 | 38,350 | 0.0334% | 38,350 | 0.0334% |
合计 | - | 521.09 | 97,323 | 0.0848% | 97,323 | 0.0848% |
四、 其他说明
(一) 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