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成超声: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查股网  2024-08-24  骄成超声(688392)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392 公司简称:骄成超声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骄成超声688392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凯彭芹芹
电话021-34668757021-34668757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电子信箱ir@sbt-sh.comir@sbt-s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997,253,602.212,172,253,982.23-8.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55,050,654.841,751,372,101.67-5.5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43,610,935.02347,661,247.96-29.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1,652.8362,793,161.54-9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979,156.9653,069,390.14-139.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215,615.97-7,850,528.96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13.52减少3.2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55-9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55-90.9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9.4215.55增加13.87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88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江苏阳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0221,834,05321,834,05321,834,0530
周宏建境内自然人14.1316,225,30316,225,30316,225,3030
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8.469,716,3641,120,0421,120,0420
朱祥境内自然人6.107,000,000000
无锡苏民润和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223,701,8413,701,8413,701,841质押3,700,000
邵华境内自然人2.903,330,339000
张伟奇境内自然人2.813,225,000000
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福州嘉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262,591,193000
张奥星境内自然人1.932,221,104000
陆惠平境内自然人1.832,100,0002,100,0002,1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控股股东江苏阳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宏建持股100%的企业;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鉴霖企管”)合伙人陆建峰、上海能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王文系周宏建的表兄弟,鉴霖企管合伙人隋旭升系周宏建配偶的兄弟;无锡苏民润和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润和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间接股东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系周宏建的兄长周红卫控制的企业;陆惠平系周宏建之表哥。除上述说明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