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成超声: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
688392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
听取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3
附件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4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请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八、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宏建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2日
至2026年5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与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议案二: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议案三: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0,484,433.36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5,733,36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2,908,936股后的股份总数112,824,42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64,884.80元(含税)。
此外,公司在2025年12月已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564,884.80元(含税)。
如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129,769.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39%。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议案四: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
以中期分红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五: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议案六: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的标准执行。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任职岗位与职责、任职资格与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公司可以结合经营效益、行业周期与经营发展战略等,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薪酬或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上述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听取报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2025年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分别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少劼)》《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晓伟)》。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附件一: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出发,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2025年度,下游电动化趋势的深入推进及储能市场的快速增长,带动新能源电池采购需求增加,公司新能源电池超声波设备订单显著恢复。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战略发展规划,深耕新能源电池设备领域,大力推进线束连接器、半导体等领域业务纵深拓展,持续丰富完善产品矩阵,技术研发平台化、体系化发展成效显著,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夯实。报告期内,公司紧抓下游新能源、半导体等行业发展机遇,积极进行市场开拓,重点推进了半导体先进封装领域超声波设备的研发升级和市场推广,并有序开展新产品在研工作,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持续向好。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403.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54.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89%。公司全年研发投入16,001.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4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 2025年3月3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025年4月1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议案》;1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2、《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3、《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14、《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5、《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6、《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8、《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9、《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1、《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22、《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4、《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2025年4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5年7月2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8《关于修订<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2.0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2.10《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2.11《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2.1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13《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14《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15《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16《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2.1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2.18《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2.19《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2.2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2.21《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2.22《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2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2.24《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2.25《关于制定<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2025年8月1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6、《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2025年10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二)股东会召开及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 2025年5月6日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7、《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8、《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5年8月8日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对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露的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信息。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专线、特定对象调研及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进展的了解。报告期内,通过参加上交所“科创三分钟——高管开放麦”活动等方式,助力投资者了解公司业务和行业发展情况;
借助电话会议系统等线上方式,举行投资者调研活动,接待包括卖方证券研究所、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等投资者调研交流。公司积极开展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建立了良好的投资者互动机制,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5年度,公司组织召开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了1次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可视化图文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本年内组织接待投资者调研会议共39场次,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问题,保持回复率100%。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坚持公司发展战略,促进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继续坚持依靠技术创新驱动业务发展,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己任,立足于目前在研发创新、质量管理等方面优势,依托于公司的超声波技术平台,推动我国超声波技术应用和超声波设备制造业未来发展。2026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新能源、半导体、医疗三大领域持续拓展相关超声技术和应用,持续迭代丰富全链条产品矩阵。重点加快半导体先进封装领域新产品的客户验证和市场推广节奏,筑牢技术壁垒,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切实提升企业长期内在价值。
(二)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公司将持续优化产能布局与产品结构,做好产品规划、专利布局及研发投入等工作,持续拓展新行业和新应用领域,争取能够覆盖更多的产品品类、占领超声波应用更多细分市场。同时围绕市场和客户需求,完善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体系。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募投项目“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骄成超声总部基地及先进超声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争取尽快释放产能,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未来快速发展。
(三)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持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夯实公司稳健发展的制度基础。董事会将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
策,对经营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独立董事将继续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各专门委员会也将进一步发挥专业支撑作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加强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切实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要求,扎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审计与控制,强化规范化运作,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有效执行落实;紧抓经营效益提升,强化对经理层工作的及时督导与有效检查,持续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将积极优化治理架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