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3-026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信街2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44,294,60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44,294,6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7.455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7.455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向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蔡幸伦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4,294,6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4,294,6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4、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4,294,6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4,294,6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4,294,6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7、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8、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4,294,6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44,294,6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4 |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5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9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4、5、6、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勇、张家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