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关于对厦门乾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http://ddx.gubit.cn  2023-07-27  安必平(688393)公司公告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35号

关于对厦门乾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厦门乾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厦门乾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乾靖)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29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640,0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841%,合计成交金额2,008.59万元,直至2023年7月4日予以披露。减持后,厦门乾靖持有公司股份5,358,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68%,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公司股东厦门乾靖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违规交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41%。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三十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4.1条、第5.4.5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

另查明,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公告称,厦门乾靖承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予以酌情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厦门乾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

你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