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弦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8  正弦电气(688395)公司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1: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监事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坤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1名拟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拟激励对象申请离职并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2人调整为6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1.90万股调整为186.3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10万股调整为33.65万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为220.00万股。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3年7月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3.4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授予186.35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