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弦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涂从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因公司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实施完成2022年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和预留)由13.45元/股调整为13.09元/股,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徐耀增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担任公司监事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62,280股。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徐耀增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65名,可归属数量为597,720股。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徐耀增为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特此公告。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