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2  华润微(68839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4-006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11日,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年2月15日,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49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2022年2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四)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个别员工向公司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公司就员工相关疑问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其他意见。2022年3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6)。

(五)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2022年3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七)2022年3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八)2022年1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部分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九)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部分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十)2023年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2024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1、调整事由

2022年5月27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2年6月24日,公司实施完毕分红,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6,791,781.72 元。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3年6月9日,公司实施完毕分红,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8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1,774,216.04 元。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34.10元/股-0.1718元/股-0.1983元/股=33.73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新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修订稿更新后)》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1,273人中,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处理,有141人因调职/退休/离职等原因未达到归属条件。因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为1,132人,其中1,126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A+(超出要求)、A(优秀)、B(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6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部分合格)”,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次授予股数的作废数量为1,507,691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经符合归属条件;因公司实施完毕分红,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同意作废处理部分尚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新后)》的相关规定;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新后)》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新后)》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