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18  华润微(688396)公司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80
普通股股东人数38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965,050,61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965,050,6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2.915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2.915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经第八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

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璇律师、李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生,董事、总裁李虹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为保障会议的有序推进,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公司董事长陈小军先生,董事、总裁李虹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履行请假程序;

2、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国屹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璇律师、李信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64,642,40199.9577379,1970.039229,0180.0031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三项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53,492,66798.802311,439,9491.1854118,0000.0123

3、 议案名称: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三家BVI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64,643,96799.9578365,1960.037841,4530.0044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璇、李信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