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特新材”)董事、副总经理杨家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并通过新余市泰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13%。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杨家应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25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82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杨家应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65,000 | 0.3313% | IPO前取得:265,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杨家应 | 74,000 | 0.0925% | 2022/9/7~2023/3/6 | 34.35-34.86 | 2022年8月16日 |
注:杨家应已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上述股份的减持。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杨家应 | 不超过:66,250股 | 不超过:0.0828%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6,25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6,250股 | 2023/6/5~2023/12/4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等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监高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亦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